女子买好龙虾拿去餐馆代加工,可龙虾端上后,女子却直呼这不是她的龙虾!老板对女子说

好大的瓜 2024-11-18 15:37:43

女子买好龙虾拿去餐馆代加工,可龙虾端上后,女子却直呼这不是她的龙虾!老板对女子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影响我店里声誉你赔不起!”可女子“啪”的一声把证据拍在桌上,让老板脸色大变!老板:弄好坑等我跳是吧? 女子为了招待朋友,就去海鲜市场买了一只新鲜的大龙虾,然后再去餐馆点了几道菜,顺便让餐馆帮忙加工下龙虾。

但是,女子想到有些餐馆手脚不干净,会把死的龙虾换给顾客,于是就偷偷留了一招,想看看老板老实不老实? 而老板对此毫不知情,他收下龙虾就拿到后厨吩咐厨师处理. 很快,服务员就把龙虾端上了桌,虽然看起来色香味俱全,但是女子却看笑了! 这个龙虾不仅看着比自己买的大了一圈,还断肢重生了! 原来,女子偷偷弄下龙虾的2个小脚,而现在这只龙虾的脚却是整整齐齐,显然被调包了! 但是老板不知道,他听到女子在店里叫,就警告女子不要闹事污蔑他们!

于是女子拿出龙虾脚让老板给个解释? 老板支支吾吾了半天,说是上错菜了,让厨师重新给女子上一只新的…… 看到这样的事情,觉得又气又想笑!吃个饭还要36计全用上,奸商都把消费者逼的个个成了诸葛亮!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餐馆调包顾客的菜属于什么性质呢? 女子让餐馆帮忙加工,然后给加工费。但餐馆却调包,涉嫌消费欺诈,女子可以要求餐馆退一赔三!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女子举证!而老板解释说是上错菜了,确实有这种可能性,所以女子举证比较难,除非监控可以拍到后厨调包的情况。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就拿餐馆没有办法了吗?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女子委托餐馆加工,也是一种合同服务!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餐馆没有把女子的龙虾给女子,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餐馆老板重新做一只龙虾,也是属于一种补救和赔偿的措施! 但违信成本就是重新做一只,对消费者来说还是难以接受的! 而且重新做一条,会担心老板加“料”,还是赔钱比较实际一点……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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