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出尔反尔?”11月14日,江苏,一小伙双十一300元秒杀一辆6399元的电动车,提车时店家却百般抵赖,说他付的的定金,小伙讨说法后,当天就收到了“300元定金支付成功”的短信,但订单上完全没有定金的字样,小伙:我这种情况,全国有88个! (信息来源:三衢新闻2024年11月14日关于《300元秒杀直播间原价6399元电动车却不能提车,商家:付的是定金》的报道) 300块就就能买将近7000块的电动车,这是真的吗?小心!这可能是陷阱。“这羊毛薅得,有点扎手啊!”江苏的冯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双十一抢购的“特价”电动车,最后成了一场闹剧。 冯先生在双十一期间上网看直播,发现九号电动车在做大促销,一台原本卖6399的电动车,现在只需300块就能买到。 冯先生赶紧下单,感觉像是抢了个大优惠。 可是第二天,冯先生兴冲冲地去实体店提车,却被告知300元只是定金,并非全款。商家这波操作,直接给冯先生来了个措手不及。冯先生的订单里没提“定金”二字,这感觉像是被商家给坑了。 冯先生打电话给客服,结果被说成是交了定金而不是正式付款。更让人惊讶的是,冯先生等到向九号电动车公司反馈了问题,晚上才收到提醒短信,说扣了300元定金。 更绝的是,公司工作人员提出以双倍价格,也就是600元退款。这波“骚操作”,让冯先生彻底懵圈了。他要求商家按合同规定准时交车。更令人惊讶的是,冯先生并非个例,全国有数十名网友都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大家纷纷组建维权群,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希望讨回公道。 订单详情中没有“定金”字样,商家事后补发的“定金支付成功”短信,成了这场纠纷的关键证据。这引发了关于合同性质的争议:300元到底是定金还是全款?这笔钱怎么界定,关系到消费者和商家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使用了“直降优惠”等字眼,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300元就是最终成交价。这种推广手段可能会让人感觉是在欺骗顾客吗? 商家售卖东西或提供服务得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不能夸大或误导消费者。在本案中,商家在活动页面上明确标注300元即可购买电动车,订单中也未提及定金。这个商家做事太不老实了,可能故意让人误会,对顾客挺不厚道的。 如果商家在卖东西或提供服务时骗人,就得给消费者赔偿。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花在商品或服务上的钱的三倍,但如果这个金额少于五百块,就按五百块赔。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起300元电动车促销事件,明显看出商家在宣传时对消费者有不实之词和误导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要是违反了规定,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碰上这种事,咱们得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别让人占了便宜。 除了之前提到的法律,还有一些法规和消费者的权益有很大关系,像《电商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 这起300元电动车的事故,大家都在热议,也让咱们好好琢磨琢磨。如今,网络传播快如闪电,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商家一旦做错事,很快就会变成全民热议的话题,舆论压力可不小。 对此事,你怎么看?
虚假宣传 应该赔六千的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