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一女子定居日本,她将三套出租房产托管给了年迈的母亲,几年后女子回国,想将价值600万的房子卖掉,没想到母亲却亲手将她送进了精神病院。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百善孝为先”这句老话,如今似乎越来越像一句口号,尤其在房价高企的当下,房产纠纷成了撕裂亲情的导火索,类似的新闻层出不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陈老太的故事,只是这残酷现实的一个缩影,它拷问着我们:在金钱面前,亲情,究竟还值几个钱? 陈老太的姑娘朱女士,大学一毕业就踏上了去日本的留学路,后来她在那儿成了家,生了宝宝,已经在日本扎根生活了,这段跨国婚姻,为这个家庭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朱女士的小宝宝还在吃奶的时候,就被送回了上海,交给了陈老太来带,这一养就是好几年,朱女士偶尔回国,但对母亲和孩子的照顾却十分有限。 一个在异国他乡打拼的女儿,一个含辛茹苦拉扯外孙女的母亲,两人之间隔着的不只是物理距离,更是生活方式、文化观念的巨大差异,这些差异,在日后逐渐发酵,最终酿成了这场母女对簿公堂的悲剧。 朱女士在上海有套套115平米的住宅,陈老太和她的外孙女就搬了进去住,这套住所后来竟然成了母女关系恶化的开端。 多年来,陈老太不仅无偿照顾外孙女,在她看来,女儿在日本生活不容易,自己能帮一把是一把,几年后,朱女士从日本回来,提出要卖掉这套房子,并要求陈老太搬出去。 理由是: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有处置权,和老人住在一起,生活习惯不同,经常发生摩擦,经济压力大,需要卖房换取现金。 陈老太当然不愿意搬走,她年事已高,没有其他住处,而且多年来为女儿付出那么多,到头来却落得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让她感到无比心寒。 在她看来,这套房子,不仅仅是一套房产,更是她和外孙女的家,是她们多年来相依为命的港湾。 朱女士和陈老太争执不下,最后朱女士决定把陈老太给告了,朱女士在法庭上坚持,这房子是她的,她有权来决定怎么处理,而陈老太则认为自己对房子拥有居住权,女儿无理赶她走,违反了赡养义务。 朱女士建议,陈老太可以考虑去和她哥哥同住,但事实上,陈老太的儿子一家三口挤在40多平的小房子里,根本住不下更多人。 而且,朱女士多年来对母亲不闻不问,从未尽过赡养义务,更别提给过一分钱赡养费了,法院最后决定,不支持朱女士提出的诉讼要求。 朱女士没有尽到应尽的对长辈的照顾责任,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虽然她是房子的产权人,但陈老太是她的母亲,她有义务赡养母亲,并为其提供合适的住所。 陈老太的故事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有人同情陈老太,也有人认为,朱女士是房子的合法所有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陈老太不应该“道德绑架”。 这个案件不只是关于房产的争执,它还暴露了当今社会里,家庭成员间关系所遭遇的难题。 照顾父母,不只是法律规定的本分,也是我们应尽的道德责任,我们需要让年轻一代更加重视家庭教育,帮助他们建立起正派的家庭观,别忘了照顾和尊敬长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