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河南南阳,一男子去祭祖时,到商店买火纸,他看到商店生意很火,心里十分嫉妒,思来想去,他偷偷拍下老板娘的照片并洗出来,然后把照片贴到死人“灵屋”上,再匿名快递寄给给老板娘,老板娘收到快递,吓得一夜没睡,第二天果断报警,后经民警询问,男子的回答绝了。 那天下午,刘芳正忙着整理店铺,一个普通的快递包裹悄无声息地躺在了角落。忙碌了一天的她,直到黄昏才想起这个被遗忘的包裹。怀着好奇,她小心翼翼地撕开了包装,却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幕,让她整个人毛骨悚然。 一个用于祭祀的“灵屋”赫然出现在她的视线中,灵屋的正门上,竟然贴着自己的照片。 那一瞬间,所有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刘芳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她扔下快递,跑出了店铺,外面的空气让她稍微缓过神来。她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辛苦经营的生意居然会招来这样的恶作剧。心中的恐慌和疑惑如同阴影一般,挥之不去。 那夜,刘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她思索着,究竟是谁会对自己做出这样恶毒的事情?自己平日里也与人和善,从未与人结下梁子,怎会遭此待遇?辗转一夜后,她决定清晨前往警局,寻求帮助。 警方接到刘芳的报警后,迅速投入调查。通过对快递包裹的追踪和监控视频的回放,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洪明辉。在一系列的侦查工作后,民警敲响了洪明辉家的门。 面对民警的质询,洪明辉起初还试图抵赖,但在一系列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他最终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洪明辉交代,自己因为生意失败,家庭不和,心理上产生了极端的仇富情绪。 那天他在刘芳的店里买火纸时,看到店里的生意如此兴旺,心中的嫉妒之火不禁烧起。于是,他产生了一个极端的念头,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报复那些在他看来过得比他好的人。 洪明辉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恶作剧,也反映出了一些人在面临生活压力和挫折时,可能会采取极端的方式来寻求心理平衡。 曾经的洪明辉也是个意气风发的生意人,但接连不断的失败,让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家里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妻子的埋怨和孩子的眼神,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窒息。 生意场上的失意和家庭的不和,让洪明辉的心中积累了深深的不满和嫉妒。每当他看到别人生意兴隆,心中的那团火就难以压制。 洪明辉注意到了张小静的店铺,他买火纸的时候,看到店里忙碌的景象,心中的嫉妒之火瞬间被点燃。于是他开始思索,怎样才能发泄心中的不满。这才想出了那个疯狂的计划——制作“灵屋”恶作剧,以此来报复张小静。 洪明辉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但他内心深处的问题,却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解决。这起事件,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提醒着人们在面对困境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走向极端。 “真不敢相信,有人居然把活人的照片贴在祭祀用的“灵屋上”,这就是没素质吧?”“他明明知道后果却非要这样做,到底什么愁什么怨啊”网友看后纷纷评论道。 洪明辉的所作所为,不仅在道德层面上受到了谴责,更在法律层面上触犯了相关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恐吓和侮辱他人,侵犯了张小静的人格权。 在法律的视角下,洪明辉邮寄“灵屋”的行为,不仅是对张小静精神上的严重伤害,更是一种公然挑战社会秩序的行为。警方的迅速介入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使得这起事件很快得到了妥善处理,洪明辉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民法典》第8条也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洪明辉的行为,显然已经违背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这起事件的发生,提醒着我们每个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序良俗,以维护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也要懂得尊重他人,珍惜和善待每一个生命中的相遇,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文中皆为化名) 信源:光明网——2024.11.12《一夜未眠!女子收到冥品快递里面有自己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