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在处理一些案件,获得正当法律决定的过程中必须做出立场选择,除非法律人打算充当麻木的法律技术匠的角色。如果他们没有自己的立场,将很容易在无意识当中成为权力所有者的工具,成为权力者的法政策目标甚至罪恶的法政策的工具。 [德]魏德士著,丁小春、吴越译:《法理学》,280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法律人在处理一些案件,获得正当法律决定的过程中必须做出立场选择,除非法律人打算充当麻木的法律技术匠的角色。如果他们没有自己的立场,将很容易在无意识当中成为权力所有者的工具,成为权力者的法政策目标甚至罪恶的法政策的工具。 [德]魏德士著,丁小春、吴越译:《法理学》,280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