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七八个幼儿园小孩站在旁边,等着被老师推搡、殴打,老师持续打孩子的脸,另一名老师冷眼旁观,家长这才知道孩子已经被殴打3年了,学校赔偿后,家长和解了! “孩子阴影太大了,送到学校就是被人打的!” 11月13日,李女士(化名)看学校监控视频时,发现自己的女儿正在被老师殴打,连续打了好几下女儿的脸,但她站在原定一动不动,旁边还有几名看似做了错事的小孩,也被老师推搡、投掷东西。 一名瘦弱的小男孩被打时,险些站不稳,但还是尽力站在原地,直到老师发完怒气,这些孩子已经被推了一个遍。 老师生气时,还会让孩子脱下衣服扔到地上进行体罚,期间教室里还有另一名老师在擦黑板,但对这种场景早就见怪不怪了。 李女士心疼不已,总算知道了,自己女儿为什么有时候不愿上学,到校门口就哭,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有时候到学校是被人打的! 李女士气愤不已,将这段视频发到网上,还告诉了别的家长,家长们怒了,找学校讨说法时,才知道学校风气不好,这几名老师经常这样对待学生,孩子们至少已经被这样对待了好久。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孩子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七八个小孩站在一起被老师体罚,他们只能恐惧的看着老师,直到自己被罚完,才战战兢兢的回到座位。 李女士表示这已经给孩子带来了巨大的阴影,孩子对上学都有恐惧心理了。 当记者了解情况时,涉事幼儿园表示,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两名老师已经被幼儿园开除了。 还有知情人告诉记者,事发后,家长也和幼儿园达成了和解,希望孩子们的阴影也能尽快散去。 有网友认为,老师的行为太恶劣了,坚决不能放过他们,这也不是能随便和解的! 还有人表示,情绪不稳定的太不适合当幼师了,看得人一肚子气! 幼儿园的孩子正是需要关心和爱护,培养安全感的时候,这样的老师确实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希望幼儿园能妥善处理此事。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教师的行为对孩子造成了身心伤害,这种体罚新闻稿构成了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侵害,不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的行为了,教育孩子是老师的职责,但也要采取正确的方式。 在本案中,教师对多名幼儿进行了身体上的攻击,如打脸、推搡、投掷物品,甚至要求孩子脱衣进行体罚,这些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的教育手段,属于虐待和故意伤害。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任何形式的伤害。 教师的行为显然严重违反了这一义务,给孩子们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因此,涉事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幼儿园也要及时发现老师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作为教育机构,幼儿园未能履行其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涉事教师的行为是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因此幼儿园应当对受害儿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家长可以要求幼儿园支付医疗费、心理咨询费等相关费用。 有网友认为,幼儿园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疏漏,幼儿园不仅需要赔偿受害家庭的经济损失,还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培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陕视新闻2024年11月19日关于《浙江平阳幼儿园教师 推搡孩子 连续打脸 脱衣服 官方:已作出严肃处理 体罚孩子幼师被辞退》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