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您的微头条: 不是受贿?山西太原某社区书记在村委会办公室,对从企业索要来的名贵香烟现场分赃。这事儿可真是让人惊掉下巴! 监控显示,会议室里村书记、主任等人围坐,工作人员分发香烟。居委会主任不识趣退了烟,结果他离开后分赃继续。社区说这 20 条烟是地产商捐赠用于给庙会执勤人员。可网友不买账,问值多少钱够标准。 其实,受贿罪立案标准是 3 万元。社区工作人员就算没编制,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也算受贿,但办庙会不算谋利,不构成受贿罪。可这更像“吃拿卡要”。就算真如社区所说烟是捐赠的,那书记争取来的操作也有问题。《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地产商自愿捐赠?工作人员说书记争取来的,这话语听着就让人觉得不对劲儿。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