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大儿子结婚时,大妈把自己名下的学区房给儿子儿媳住,又答应把4套拆迁房中

小琴看世界 2024-11-19 16:11:29

上海静安,大儿子结婚时,大妈把自己名下的学区房给儿子儿媳住,又答应把4套拆迁房中,分给大儿子一套,不料大儿子却生病去世了。大妈觉得儿媳对儿子照顾得不好。心中怨恨。大儿子死后,她让大儿媳腾房,却被拒绝。大妈大怒,把儿媳起诉到法院。法庭上儿媳说出一个理由,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澎湃新闻)

王大妈看着儿子的遗像,老泪纵横。她哭着说:“儿啊,你这么狠心,丢下母亲。你那媳妇就是一个喂不熟的白眼狼。”

熟悉王大妈的人,提起她就唏嘘不已。

都说中年丧夫,老年丧子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她一人就占了两个。

丈夫去世后,她一个人含辛茹苦抚养两个儿子。其中的辛苦和磨难不言而喻。

但女人本弱,为母则刚。即便再难,她也咬牙挺了过去。

眼看两个儿子逐渐长大成人,他们也迎来了好消息。2009年,家中老房子拆迁,可以分得4套拆迁房。

全家人都很高兴。日夜盼望着房子尽快建成。

但遗憾的是,直到2013年大儿子结婚,拆迁房仍然未建好。

拆迁房没有建好,儿子儿媳结婚不能没有房子。

王大妈为了儿子,把她名下一套学区房让给儿媳儿子当婚房,她自己则搬到乡下去住。

她对儿子儿媳说:“你们先暂且住在我这套房子里,等拆迁楼房建好,就给你们一套。”

儿子儿媳高兴地说:“好嘞,谢谢妈。”

彼时,一家人一团和气,母亲慈祥,儿子儿媳感恩,他们是幸福和睦的一家人。

大儿子跟罗艳婚后,生下一个女儿。一家人开开心心过日子。

但意外的是,这一年,大儿子突然患病。在儿子患病期间,四套拆迁房也建好了。

可那时,儿子住院,无法去办理过户手续。于是,为日后的婆媳矛盾埋下了伏笔。

儿子去世后,大妈和儿媳因为遗产发生矛盾,儿媳一怒之下,竟然不跟她联系。

原本和睦相处的一家人,因为儿子的离开,曾经的婆媳反目成仇。

于是,大妈一怒之下,把儿媳告上法庭。

大妈认为,房子是她的,当年她只是暂借给儿子儿媳居住。现在她年迈无依,居住在郊区,买东西不便,生病看医生不便。因此,她要求儿媳腾房给她。

儿子刚死,她要求儿媳腾房,在谁看来都是不近人情的冷漠做法。可她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儿子住院期间,儿媳作为妻子,并未好好照顾儿子,儿媳对儿子如无情,她做婆婆的又何必给一个外人留面子?

儿媳罗艳也很委屈。她自认为对丈夫尽到基本的照顾和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

婆婆要求她腾房一来她跟女儿没有其他地方住,二来女儿正要小升初。如果突然搬离,势必会影响孩子的学习。

可是,无论她怎么跟母亲解释,母亲都不答应。她这才狠心不搭理母亲的。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大妈要求儿子媳妇腾房,合理吗?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子在大妈名下,当初她只是暂借给儿子儿媳,如今她因为年迈看病需要,想收回房子,合情合理。

但大妈为何突然想收回房子?除了她说的这些理由,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嫌弃儿媳对生病的儿子照顾得不好。

2、大妈说夫妻之间应该有互相抚养的义务想,合理吗?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不管是丈夫或是妻子生病,另外一方都应该承担起照顾和抚养的义务。

大妈认为,儿子生病,儿媳没有尽到照顾抚养的义务。

所以,她要房只是生气之下作出的决定。并非真心想要房子。

不过,我们也能理解王大妈的做法,一个当妈的,总希望看到别人对自己孩子好。可她若是站在母亲的角度来看,怕是会失望。

如果大妈想以儿媳没有履行对儿子的照顾为由要求腾房,她就要拿出证据来。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3、法院敏锐地看到这对婆媳间真正的矛盾根源,审理后,多次调解。最终作出合理判决。

法官看到大妈起诉背后的真相。是她有2个心结。

第一个,大妈生气儿媳对儿子照顾得不好。

第二个,大妈害怕儿媳再婚,房子会落入他人之手。

同时,法官也看到儿媳不肯腾房的两个真相。

第一个:罗艳暂时不能搬离房子,一方面是有苦衷,孩子马上小升初。

第二个,当初大妈曾答应给大儿子一套拆迁房,可房子还没过户,大儿子就去世了。 罗艳母女没有其他住房,如果搬走,将没有居住的地方。

于是,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让双方达成协议。

大妈配合把4套拆迁房中的一套过户给罗艳。罗艳承诺,等女儿考上初中,会把大妈这套学区房归还。

至此,这起家庭矛盾终于被完美解决。

当儿子去世后,大妈和罗艳原本该互相体谅,抱团取暖,可她们却因为种种误会,发生矛盾。

不管之前矛盾如何,好在结果还行。

如果大妈大儿子在九泉之下看到母亲和妻子和解,想必也会含笑九泉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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