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吧约姑娘喝酒转小费后猥亵不得不承认这女子是懂法的,而且还会利用法律合理合法地诈骗,甚至在派出所里公然要钱!男子在酒吧约了女孩喝酒并且转了1800元小费,按照一般人认为的“行业规则”,那就是一种有偿陪侍,这些钱能够换来轻度的肢体接触;但女子却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认为男子给她转的1800元小费是无偿赠予,有了亲和摸就是猥亵,这到哪说理去?其实派出所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只要想秉公执法就有办法。可以调查一下女孩是不是经常在酒吧搞有偿陪侍甚至其他违法行为,如果有就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如果有进一步的交易就是卖淫。男子搞这样的行为也要受到治安处罚,可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