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区汽车多,常出车祸,肇事司机多驾车逃逸,交警凭两条腿去追,肯定追不上,所以1930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公报:决定给交警配发单车,让交警骑着自行车追捕肇事汽车。 1930年7月,广州闹市区,阳光透过树影洒在街道上,汽车轰鸣声此起彼伏。那时,汽车成了街头的新宠,但也成了事故的高发源头。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划破了街头的喧嚣,人群瞬间围了过来。一辆黑色小轿车撞倒了一名骑着三轮车的老汉。 肇事司机见人群聚集,慌乱中猛踩油门,车子带着一股烟迅速驶离现场。老汉痛苦地呻吟着,地上溅满了鲜血。几名路人匆忙跑到附近的警察岗亭报告情况。 负责路口的交警老刘赶到现场,简单记录了一下情况后,立刻拔腿向肇事方向追去。 但对方是汽车,而他只有两条腿。跑了不到几百米,老刘已累得气喘吁吁,肇事车辆早已消失在街头的尽头。无奈之下,老刘只能折返回来处理事故。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广州的道路上交通事故不断攀升。 更令人头痛的是,许多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逃逸,留下伤者和围观群众,无人负责。而交警们只能徒步追赶,却总是追不上。 广州公安局的办公室内,一场紧急会议正在召开。局长李荣昌重重地将手中的报告拍在桌上:“这已经是本月的第七起肇事逃逸案件!我们交警就算腿再快,也追不上这些汽车! 有人提议设立更多的检查岗,还有人建议加强对汽车司机的监管。可问题是,逃逸事件发生得太快,交警根本来不及拦截。 经过一番讨论,李局长忽然灵机一动:“咱们既然靠两条腿追不上,为什么不让交警骑自行车?这样至少能提升速度!” 这个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赞同,但问题接踵而至。自行车价格昂贵,当时一辆自行车的价格几乎相当于普通工人三年的工资。 即便是公安局预算充裕,也难以为每位交警都配备一辆自行车。最终,经过权衡,公安局决定先试点推广,每三名交警配备一辆自行车。 自行车到货后,李局长亲自带队测试了效果。虽然三人共用一辆的方式并不理想,但至少解决了追车的燃眉之急。为了确保交警能熟练掌握骑行技巧,公安局特意安排了一场短期培训,交警们纷纷练习如何在快速骑行中追捕目标。 到了1931年初夏,这项计划正式投入使用。某天上午,天气闷热,一辆白色轿车在上下九路撞倒了一名挑担的小贩后疯狂逃逸。现场交警小张迅速跨上自行车,沿着肇事车辆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人群中,有人议论:“能追得上吗?那可是汽车!”但出乎意料的是,小张紧追不舍,凭着自行车的灵活性,竟在一条狭窄的小巷中拦下了这辆白色轿车。 肇事司机见无路可逃,企图弃车而逃,但小张早已呼叫支援,同事们很快赶到,将司机制服。 这次成功的追捕让广州街头沸腾了。市民们看到交警骑着自行车追上汽车,纷纷称赞这种新措施。更多的司机也开始警惕,生怕自己一旦违规会被骑自行车的交警当街拦下。 然而,自行车的推广并非一帆风顺。一些交警在追车过程中,因为道路不平摔伤;还有人反映,三人共享一辆自行车太过不便,特别是在高峰期,常常因为争抢车辆而耽误时间。李局长也意识到这些问题,开始申请追加预算,为每位交警单独配备自行车。
那是电动汽车,跑不过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