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姑娘就让长沙夜场老板瑟瑟发抖,网传,有个叫乔乔的姑娘,收了客人1800块小费去陪酒。可是陪的时候,又直接报警说客人亲她、摸她这是猥亵,还跟客人索要赔偿。 客人不理解,自己都付过钱了呀。而且当地这价儿也就一千到一千五。最后好说歹说,姑娘同意拿一千八百块调解,还说自己收一千八是良心价呢,说在六楼上班的更贵,得要两千五。 从视频上看呢,楼上好像是高端 KTV,在那儿找酒水促销员陪酒,费用就比较高。这个客人,就自己在微信上找了个场外的姑娘来陪酒。 没想到,钱没省下来,还被弄进派出所说是猥亵,挺丢人的一个罪名。 要知道,有偿陪侍是违法的,老板得被处罚。一般的酒吧、KTV 都会把自己的场子管得严严的,防止有违法的事儿发生。可这个客人找的是外场的人,那就不受老板管的这个场子约束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个人观点,猥亵要有侮辱性的意图,就像在大街上对陌生人动手动脚。要是“你情我愿”的交易,何谈侮辱,更何谈猥亵呢?但是,谁敢说给小费就可以动手动脚?还是到正规场合消费吧! 案例来源法直播
1800这价位只陪喝酒?真是大怨种
现在很多女的都这样。收了彩礼,还喊强奸
两人合作,碰瓷KTV老板也说不定
幸运,这是碰上正经陪酒女,要是不正经,1800按嫖资处理,外加拘留罚款。
最大问题还是外带的 这种出了问题你都只能自认 场子里的敢这样老板早跳出来了 人家比你还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