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贵阳,一女子去黔灵山游玩,一只母猴子将刚出生小猴丢在沟里,周围游客发现猴,认为小猕猴摔死了,女子救下并准备带回家养活,可游客却称“你拿这个猴子,你要被判3年牢”,相关部门得知后找上门,可女子却拒绝放回:我就担心没人对它这么好! (信息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2024年11月17日关于《女子在贵阳黔灵山救下小猕猴,带回家养了半年,想让相关部门开证明:猴子是我救的》的报道) 一边说是善心大发,好心救治,另一边则说是违法收养野生动物。究竟谁是对的?谁又该为这个小生命负责。 贵阳黔灵山,一个以猴子闻名的地方,最近因为一只小猴子火了,但火的不是小猴子本身,而是把它带回家养了半年的林女士。这事儿闹得挺大,有人说她爱心泛滥,有人说她知法犯法,还有人说她是想蹭热度,吃相难看。 事情还得从今年6月说起。林女士一家在黔灵山游玩时,一只母猴突然从树上跳下,将怀里的小猴子抛到了山沟里。周围游客都觉得小猴估计是凉了,毕竟那么小的猴子,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怎么可能活呢? 可林女士不这么想,她走过去,发现小猴还有呼吸,动了恻隐之心,就把它放进了包里,带回了家。小猴叫声太吵,邻居都听到了,她就养了鸭子,想用鸭子的叫声把猴子的声音给盖过去。 可以说是用心良苦了。但游客提醒她,这猴子可是保护动物,带回家养是犯法的,要判刑的。 可林女士当时并没有太在意。 林女士回家后,开始悉心照料小猴,看着它一天天长大,心里也越来越舍不得。她知道自己这样做可能违法,但就是担心小猴回到黔灵山没人照顾,怕它活不下去。她都在想,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小猴子合法地陪在她左右。 但这事儿显然没那么简单。 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和贵阳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并多次联系林女士,劝她把猴子送回去。但林女士就是不松口,咬定有人同意她带走猴子,甚至觉得管理处是在故意刁难她。而管理处副处长杨宇则表示,林女士养猴子的动机不纯,可能另有所图,想借此要经济补偿,或者想出名。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这事儿其实很简单,从法律角度来看,林女士的行为确实是违法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指出,不能擅自抓捕或养活那些被列为国家级保护对象的野生动物。 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养它们可是犯法的,不管你是什么原因。林女士虽然是出于好心,但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可能对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破坏。 林女士的行为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很多人同情她的好心,但也有人认为她太冲动了,没有考虑到事情的复杂性。这件事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缺乏,以及在面对野生动物受伤时,如何正确处理的困惑。 遇到野生动物受伤,直接找专业的救助机构帮忙会更妥当,别自己动手。毕竟,专业机构拥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专业的设备,能够更好地照顾受伤的野生动物。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随意养在家里,可能会打乱它们的日常,甚至伤害到它们。 对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