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杨某“跑分”,为了防止“黑吃黑”,当“车手”去银行取款时,还在旁边盯

穆顺聊社会 2024-11-19 19:44:50

河南濮阳,杨某“跑分”,为了防止 “黑吃黑”,当“车手”去银行取款时,还在旁边盯着。第一次取款5.3万,分给车手2300块,自己赚了500块。第二次取款3.7万,他们俩都没赚到啥钱。 案发以后,杨某认罪认罚,把非法得到的500块退回,又补偿了被害人5000块。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312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就是常说的掩隐罪。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去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用别的方法掩饰、隐瞒。 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就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明明知道上家是洗钱团伙,还伙同别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构成掩隐罪了。金额9万,一共2次。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块。 杨某亏大了,跑分挣的500块全退,补偿被害人5000后又被罚了5000块。 关注吴律师,说点法律事儿。 图片来自海口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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