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在酒吧醉酒以后,花费1800元,找了一位酒吧女孩搂在怀里,并顺势将手伸进对方的内衣里,同时想要强吻对方,不料女孩直接报警称被猥亵,男子提出赔偿1500元以后,女孩表示6楼的姑娘都是1800元的价格,她又不是做这个的,所以必须额外再支付1800元。 当天晚上,男子来到酒吧买醉时,看到一个个打扮时尚、穿着清凉的女子在那里慢摇,一时间春心荡漾起来。 他咽了咽口水以后,直接准备放肆一下,当即叫了一名年轻女子一起饮酒。 女子上身穿着一件低胸装、下身穿着一条紧身裤,头发则是染的黄色,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特别诱人。 刚开始,男子还是很守分寸的,他只是和该女子正常的饮酒,但在扫了1800元费用以后,男子忍不住动手动脚起来。 按照男子的想法,既然收了我1800元的小费,那总该有所付出吧。 然而,女子却认为,这1800元是你自愿赠与给我的,我只是陪你一起喝酒,其他的都是你自己瞎想的。 于是,在男子做出一系列奇奇怪怪的行为后,女子直接报警了。 报警以后,警方初步了解事情的经过以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男子也提出1500元的赔偿,希望能够获得女子的谅解。 但令人唏嘘不已的是,女子对待这个价格并不满意,明确表示6楼的姑娘都是1800起,她又不是干这个的,1500不行。 最终,在女子的要求下,男子额外赔付1800元,双方选择私了解决此事。也就是说,男子的一时冲动,让自己平白无故花费3600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男子扫1800元小费的行为,应当为无偿的赠与行为,而非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第一,通过男子和女子的描述来看,男子扫小费时,并没有要求女子要具体履行什么义务,所以女子说的没错,这就是无偿的赠与行为。 而且,纵使男子表明了附条件,也只是要求与自己喝酒。 第二,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纵使男子辩解称1800元,是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没有效力的。 综上,从法律的角度看,男子并不占理。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在这个事件里,虽然男子侵犯了女子的人身权益,但结合当时的事发地点、事发情况来判断,男子主观上产生了误解,而且由于女子的及时反对,并没有造成较大的危害,可以视为情节较轻。 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在确定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通常情况下,类似这样的侵犯人身权益的事件,调解的主要事由就是补偿款的数额问题,双方由1500元协商至1800元,属于民事自愿的范畴。 最终,在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男子不予处罚。 然后,关于部分网友认为的,女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个人认为是不构成的。 关于敲诈勒索罪,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在本案中,女子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侵犯,他是有权利主张赔偿的,所以并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最后,男子因为醉酒一时冲动,犯下如此大错,也算是花钱买个教训,通过本案提醒我们,酒虽好,但切记不要贪杯。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男子酒吧约姑娘喝酒转小费后猥亵
没有职业道德,收了钱不干活,祝愿你以后没收入,饿死
这样搞酒吧ktv都要倒闭了
没有职业道德,你受不了别做这行,真有还姑娘以为1800陪喝两个小时的酒纯陪啊
都说了6楼都是干这个的。算不算报案或者检举
直接找他们经理,收了钱竟不懂事
没有职业道德,单纯饮酒,在工厂喊几个同事不就可以了
就跟产品竞价一样,大家都越来越便宜商家就没有利润空间了,索性都提高价格,反正产品也都得买。这个女的也就是利用这种方法,自己不做那个,是正经人,就该给正经的价格[并不简单]
高端收费陪酒。附加带勒索欺骗顾客,去这地方活该,
警察居然还进行调解?为什么不对六楼进行暗中布控行动?
不敬业的鸡吃了这顿也就没有下顿了,有了网上这张图这行也干不了了,而且想嫁人都难了
专业干这个仙人跳的
会不会再告你敲诈勒索
单单是陪喝酒的话,不如看着手机屏幕饮,谁会出1800元?这个女的就是坑人。
大哥不冤[微笑]只能说你遇到职业骗子了[开怀大笑]
是哪个酒吧??需要曝光出来啊,不然以后一堆人还得被炸鱼
没有娼德
瞎扯淡,酒吧老板不把她腿打断
黑店,必须严查
直接找经理举报这个女的
回头KTV酒吧老板第一个就得弄她,你搞我生意是吧
其他酒吧派来的,都容易消失
直接找经理投诉就可以
事前签合同全程录像防她反水被抓只是治安拘留,不然一旦告你就惨了
这种酒吧开不了几天就得关门
撤销第一个赠与
仙人跳
这是敲诈勒索。
年轻人不讲武德
让老板赔呀!这不是老板的问题吗?
警方就不查查六楼做那个的价格1800元是怎么的那个?!
也没胸啊
装B,最后还是为了钱,是要有足够钱没有拿不下的妞!
明显就是被下套了,这种事绝对常敲诈
找酒店老板赔就对了
这家店在哪?避坑啊
这比赌输了举报别人赌博更可恨。
记住这个人
我反手就是一个经理举报,陪酒就应该是陪酒的价格,收这么贵
酒吧允许这样杀顾客的吗?
这是对这种货色女人的纵容
警察就不查一下6楼收1800是啥服务吗?
我想知道,猥亵能调解吗
[滑稽笑]嫖娼未遂
鬼扯
入会要有人带,跟风。第二次就熟了。明显不懂这个套路。
这不是嫖娼未遂么
找老板啊!不解决暴光这个酒吧,让它倒闭。[静静吃瓜]
关键是也不咋好看[哭笑不得],这3600花的。
收了钱就要办事呀,姑娘你这样做太不地道了,以后谁还敢上你钟了
要她吃一瓶白酒
这女的没点职业道德
没有职业道德
这个故事逻辑混乱啊?营业场所管理方在哪里啊?缺位了啊?所以说这个事件的叙述大概率是漏洞百出的,况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所以警方到场人员怎么可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抠鼻][晕]
[并不简单],到底是醉了,怎么看上这种款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