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给酒吧的女孩转了1800邀女孩喝酒,但因为喝酒期间,男孩对女孩动手动脚,随即女孩便报警称对方猥亵自己要求赔偿。
女孩的意思是,你摸我亲我,我都没有顺从你,你干嘛还要这样。
男子的意思是,我都给你转了小费了,你也接受了,怎么能说我是故意的呢。
女孩表示,这哪叫小费,这是你自愿赠予我的好不好。
注意这个时候重点来了。
调解人员问女孩,假如对方愿意赔偿你1000到1500,你这边可以接受吗?
女孩的回答是,我不接受。6楼的酒水促销员2500都有,而我只有1800。
听完这句话,我的第一感受就是,男子当初1800是给少了,如果也能给到2500就都OK了。
咱就别说2500了,就说1800,而且一天只接待一个客人,那么一个月就是54000,一年就是648000。
天呢,难怪能背得起奢侈品!这种不良风气必须要严惩,要不然会给年轻的女孩树立什么样的三观!(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