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交通事故判罚是很粗糙的,结果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比如摩托车飞快直行,前方轿车

都都与趣事 2024-11-20 09:47:53

一些交通事故判罚是很粗糙的,结果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比如摩托车飞快直行,前方轿车缓慢转弯,由于驾驶员速度太快,轿车驾驶员最开始后视镜里几乎是看不清的,就一个小点,等转弯完成80%的时候,摩托车已经到到了,结果摩托车驾驶员刹车不及撞轿车屁股而翻车,通常警察肯定判轿车全责,理由就是轿车转弯没有观察影响了其他机动车直行。这里就有一个很大的法律执行缺陷:机动车驾驶员难道只有轿车驾驶员有观察的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就没有观察的责任了吗? 这个例子如果当事者变一下就更有意思了:如果转弯的不是轿车,而是行人,那么摩托车驾驶员就从无责变为全责,理由还是驾驶员(摩托车)路口行使观察不够,没有正确减速。😅,是不是有点荒谬?! 所以,这就是当前国内交通执法的法律悖论,也许是为了降低执法成本而造成的,而不是真正以事实为依据诠释法律,各位车友,你们如何认为?也请交警同志给予普法,解答广大车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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