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每学期教学周不少于16周;
工科类本科专业的实践类学分
不少于培养方案总学分的30%,
高职院校专业的实践类学分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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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以推动全省高校
切实把教育教学放在办学治校的核心地位
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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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对高校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和要素提出10条具体举措,包括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完善专业标准和培养方案,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保障教学强度,提高实验实践教学效果,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促进科教协同育人,改进学生学业评价,提升教师执教能力。
《意见》强调,各高校要把教育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发展规划优先谋划教育教学,经费安排优先满足教育教学,教师配置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领导精力优先投入教育教学。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增强课程思政的吸引力实效性。严格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的基本制度,逐步提高教学为主型职称评聘比例。鼓励高校创设激励教师潜心教学、精心育人的荣誉体系,加大教育教学业绩考评和奖励力度。各高校要将来华留学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根据教育教学自身规律和周期,《意见》提出,高校要把好“进口关”“过程关”“出口关”,从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闭环管理,一体规划和实施招生、培养、就业工作:逐步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数量和招生规模占比,不断提高招生与培养的匹配度;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鼓励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培养人才,完善学生转专业管理制度;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及时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和用人单位反馈情况深化招生和教学改革。
针对高校教育教学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要保障教学强度,要求高校科学设置每学期时长和每门课程课时,不得随意提前放假、延后开学或停课替课、压缩课时,加强一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丰富课外作业内容;要规范课堂教学管理,要求高校详细制订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推行领导干部随堂听课制度,鼓励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课堂教学观摩和质量评估活动,推动“人工智能+”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要改进学生学业评价,要求高校严格学业标准和学业要求,严格考试考查,探索施行“教考分离”,建立全周期的学业预警制度,加强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业帮扶和指导。
此外,《意见》还提出高校要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跨学科专业、跨课程(群)建设基层教学组织或虚拟教研室;强化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和科研项目的育人功能,推行学术导师制;完善教师评价办法,防止简单以“学评教”作为教育业绩考核唯一依据。各高校党委要坚持“学生是本、教学是根”的理念,切实把教育教学工作放在办学治校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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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大学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教学。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政绩观,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各高校要把教育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发展规划优先谋划教育教学,经费安排优先满足教育教学,教师配置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领导精力优先投入教育教学。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增强课程思政的吸引力实效性。严格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的基本制度,将承担教学任务及授课水平作为教师评聘及考核的基本条件,逐步提高教学为主型职称评聘比例。鼓励高校创设激励教师潜心教学、精心育人的荣誉体系,加大教育教学业绩考评和奖励力度,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各高校要将来华留学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完善专业标准和培养方案。完善高校专业标准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工程。要不断完善各专业的培养标准和教学要求,更新迭代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和学分结构,把国家要求、专业标准和办学特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确保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可达成、可度量。以国家标准为基础,遴选若干布点较多的专业,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专家等力量研究制订专业教学标准,明确核心素养和核心课程要求。科学设定各专业的专业课程与通识课程比例。支持高校加大专业认证力度。
三、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各高校要对照“办学水平高不高、专业特色强不强、就业需求旺不旺”要求,统筹研究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适配机制、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等,重视人才培养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招生、培养、就业一体规划、一体实施。把好“进口关”,科学设定各专业招生对高中选考科目的要求,逐步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数量和招生规模占比,不断提高招生与培养的匹配度。把好“过程关”,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快人才培养从“知识为先”向“能力为先”转变,鼓励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培养人才,真正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能,不断提升学生的“就业力”。完善学生转专业管理制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把好“出口关”,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及时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和用人单位反馈情况深化招生和教学改革。
四、保障教学强度。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置每学期时长和每门课程课时,不得随意提前放假、延后开学或停课替课、压缩课时,确保教学时长和学习强度。原则上每学期教学周不少于16周,并根据需要每学年安排2周以上短学期;原则上1学分不少于16课时,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或降低教学要求。加强一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丰富课外作业内容,让课堂活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
五、提高实验实践教学效果。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保障实践教学比例,其中工科类本科专业的实践类学分不少于培养方案总学分的30%,高职院校专业的实践类学分不少于50%。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改进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数字化实验场景建设,鼓励开展基于虚拟仿真的沉浸式实验实践。促进赛训融通、赛课转换,鼓励将相关竞赛转化为专业实训类课程。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共建一批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强化实践育人的效果。
六、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组织教学、培养人才的基本单元。各高校要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加强条件保障,不断提升教学组织和质量保障水平。探索跨学科专业、跨课程(群)建设基层教学组织或虚拟教研室。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配足配强教学秘书队伍,加强职业能力培训。积极改善教务员、教学秘书待遇,拓展成长空间,评优评先时充分考虑其名额占比。积极推广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最佳实践案例和教务员工作创新案例。
七、规范课堂教学管理。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必须切实加强建设和管理。要详细制订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确保教学规范有序。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课堂有纪律”的要求,教育引导教师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教学工作规范,防范发生教学事故。校院(系)两级要加强对课堂教学情况的督导和管理,推行领导干部随堂听课制度,鼓励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课堂教学观摩和质量评估活动,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学生的到课率、前排率、抬头率。推动“人工智能+”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设好、应用好各类数字化课程资源,深入推进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努力为学生创造时时可用、处处可学的良好条件。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发挥教学档案在评估和改进教学质量中的作用。
八、促进科教协同育人。强化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和科研项目的育人功能,推动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融入更多科研元素。推行学术导师制,科研实验室应向本专科生开放,积极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研究团队”,鼓励吸纳学生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鼓励教师把课题、论文转化为教学讲义,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促进科研成果进课堂、进教材。
九、改进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学业标准和学业要求,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严格考试考查,建立试卷评审分析和抽查制度,在部分课程探索施行“教考分离”,保证考试质量和水平。建立全周期的学业预警制度,重点做好大一和毕业年度的学业审核工作,加强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业帮扶和指导。改革完善“专升本”招考办法,引导高职(高专)学生夯实专业基础、强化技能培养。
十、提升教师执教能力。教师执教能力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教师牢记老师是第一身份、教学是第一工作、育人是第一责任。完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机制,每年立项一批省级教改课题项目,激励教师深化教育教学创新。健全教师发展体系,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思维纳入教师专业培训范畴,办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和教学能力比赛等赛事,积极创造条件选送教师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进修访学。完善教师评价办法,推动教学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把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工作纳入教师教育业绩考核,防止简单以“学评教”作为唯一依据。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推动高校博士、教授“入企入园”,提升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大力支持青年教师当主角、挑大梁。
各高校党委要坚持“学生是本、教学是根”的理念,切实把教育教学工作放在办学治校的核心地位,把教学质量作为评价办学水平的首位指标,每学期专题研究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并完善高校校(院)长教育述职评议制度。深入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加快建设、更新、迭代一批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完善高校教学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测机制,探索以数字化手段开展教学状态常态监测。加强清廉学校建设,把教书育人成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高校巡察内容。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2日
本文刊发于2024年11月19日
《浙江教育报》新闻聚焦版
文字|浙江教育报记者汪恒
本期编辑|许天怡
责任编辑|吴志翔
校对|郭诗语鲁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