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孟投资被骗后,为拿回钱,起诉收到电诈款的卡主余某,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小孟在网上看到一家投资理财公司承诺,只要敢投资,一周就能收回本金,还能收获最低 10% 的诱人利息。小孟信以为真,大胆投入,可苦等待一周后,却一无所获。 小孟报案,原来,余某为贪小利,把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了倒卖银行卡的 A,最终收到了电诈款,余某也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 11 个月有期徒刑,缓刑 1 年,并处罚金 5000 元,但是,并没有追回损失,小孟就顺着转账记录,找到了收款卡主余某,要求其返还这不当得利。 但法院认为,小孟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损失应当通过追赃退赔程序解决,不在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于是驳回了小孟的诉讼请求。 小孟很郁闷,满心期待的投资成了一场噩梦,如今只能寄希望于刑事追赃退赔程序,盼着有一天能拿回自己被骗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