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质疑江歌妈妈诈捐 话题中,我为什么说王海推动的捐助人线索征集可能是未来唯一可行的司法途径,因为一旦线索征集成功,后面可以顺着三条路推进。
(1)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赠予。
对个人求助的捐助属于目的性赠与。
目的性赠与出现两种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一是赠予金额超出所需,二是资金使用脱离原赠予目的。
王海征集的线索后,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由众多当事人推选代表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赠与。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超过10人以上时可以适用代表人诉讼,而代表人诉讼可以节省大量的诉讼成本,让那些小额捐助者任也有机会提起诉讼。
当然,要撤销赠予,必须证明捐助金额显著超出所需,或者受捐资金被挪作他用,证明这两点也不容易。
(2)行政举报。
单独一两个捐助者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行政机关可能无动于衷,但如果有成百上千的人书面提出要求,对行政机关是大事件,很难无动于衷。
对于行政机关,一般当事人超过30个人以上的,属于“当事人众多”的事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处理。
比如2015年的柯江事件,女童父亲柯江通过朋友圈、微博也获得了高达648万多元的捐款,但其未披露有车有房、善款使用不透明。后50多名网友以“诈捐”为由在南京小市街派出所报案,要求返还善款。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作出回应,明确表示柯江夫妇的网络募捐属违规。
(3)刑事报案。
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提起刑事报案被受理的可能性显著增加。
跟行政途径一样,受害人超过30人的刑事报案,可以认为属于受害人众多的重大案件。而王海收集信息,对捐助的金额进行累加,也容易在金额上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的标准。
当然,基于中国刑法对诈骗罪犯罪构成的规定,且要求主客观统一才构成犯罪,即便突破诈骗罪立案金额,认定其构成诈骗罪的概率也不高。
(4)最后,公开征集捐助人也是一把双刃剑。
如果最终征集了大量捐助者,且捐助累加金额颇高,对于司法途径和舆论都是巨大的推动力。
但是,如果长时间公开征集,依旧没有征集到多少捐助人,或者累加的金额并不是特别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会反证质疑派所谓“捐助者众”、“金额巨大”的指控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