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女知青王萍正在田地干活,林场工人刘大军过来找她:“我昨天抓了一只野兔,喊了很多人去吃,你也去我家吃饭吧!”王萍不好意思推辞就去了,可她脱下鞋坐上炕才发现,客人只有她自己,当她准备走时,鞋子却找不到了。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王萍独自一人背着行囊,来到了东北边境的永庆小林场当知青。来的时候,她并没有告诉身边任何一个人,只是给父母留下了一封信,告诉了父母自己的去处。 她知道,如果她跟父母说这件事情,父母肯定是不会同意的。果不其然,在她到了这里后不久,父母就写了一封信,指责她这种行为。 但人来都已经来了,他们只能嘱咐自己的女儿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来之前,王萍想过,知青生活肯定是非常艰难的。 可在她的人生信条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刚来时,她确实被这里的环境震惊了,放眼望去,全部都是树木,大山。 那一刻,王萍是真的意识到了这里有多么的落后。而这里除了生活条件差,交通差之外,王萍更担忧树林里时不时冒出来的狼,野猪,蛇这些动物。 那时候的大山,树林,跟现在不一样。在树林里见到狼,老虎,野猪,蛇,这些东西都是非常正常的。 很多人有时候劳作时,经常会遇见一两头野猪出来觅食。每次看到的时候,如果人多,他们还能上前搏一搏,如果人少,他们只能选择赶快离开。 王萍刚来的时候,只听村民们提到过这件事情,她并没有亲眼见到过。最开始,她甚至还不敢相信,这里怎么可能会有老虎、狼这些动物。 况且,这些动物看到人的时候不应该害怕吗?怎么可能会主动过来伤害人?可她想错了,那天,她在林场忙完回家后,突然想起,自己的外套忘在地里了。 于是,她就自己一个人再次上山,去找外套了。她上山的时候,天色已经非常晚了,路上就她一个人。 边走她还边给自己打气:“没事的,没事的,别害怕。”到了后,她打着灯找到了自己的外套,可当她回来时,刚走了两步,就意识到了不对劲,身边似乎有脚步声。她一回头,就对上了一双绿眼睛。 王萍当即就意识到,在她背后,很有可能是一只狼,她听村民们说过,狼的眼睛在晚上会发出绿光。 而就在她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突然,身边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刘大军:“别说话,跟着我走。” 对方牵着她的手,揽着她的肩膀,慢慢的往树林外面移动。王萍看着刘大军,也坚定的握住了他的手。 两个人安全之后,王萍才松了一口气:“如果不是你,我很有可能就没命了。”村民们曾经说过,之前有狼咬掉过一个村民的一条胳膊。 刘大军不以为意:“没事,我之前上山也遇到过狼,但我徒手把它打跑了。”一听刘大军甚至还打跑过狼,王萍对他更敬佩了。 这次之后,两个人联系也越来越多了。干活时,刘大军总会过来找她,跟她一起帮忙,久而久之,王萍就觉得刘大军是一个有责任心,乐于助人,能干的好人。 这天,刘大军又过来找她了:“王同志,我昨天抓了一只野兔子,喊了很多人,你也去我家吃饭吧”。 王萍不好意思推辞,就去了,可她进屋,脱下鞋坐上炕才发现,就只有她自己,而当她准备走时,却发现鞋子找不到了:“刘大哥,你看到我的鞋了吗?” 她以为刘大军会帮他找鞋,没想到,刘大军一进屋就关上了房门:“找什么鞋,找我吧。”紧接着,刘大军就把王萍扑倒在床上:“滚开,你信不信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大队长?” 刘大军根本不把大队长放在眼里:“找他有什么用,今天你跑不了。”刘大军侵犯了王萍后,就强迫王萍嫁给了他。 两个人结婚后,刘大军才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你以为我为什么对你这么好,要不是为了娶你,谁搭理你?” 他觉得娶一个城里来的姑娘有面子,所以才盯上了王萍。可怜的王萍婚后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后来,她终于找个机会和刘大军成功离婚了。离婚后,她就回了老家,再也没回过这里。 知青生活本就不容易,如果再遇上了负心人,可想而知,生活过得会有多艰难。好在王萍最后终于脱离了苦海,在一个新的地方开始了一段新的人生。
胡编乱造
七十年代我下乡回到老家村里。村里有个业务员,给村里联系印年画的副业,让村里赚了钱。他有个表妹下乡,也是回老家,住在他家,被他睡了,抓起来判了几年,罪名是破坏上山下乡。村里的副业衰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