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男子发视频质问学校“一个初三的大小伙,晚上就吃这个?”他拿着还没手掌大

豌豆大说法 2024-11-20 14:02:30

山东济南,男子发视频质问学校“一个初三的大小伙,晚上就吃这个?”他拿着还没手掌大的汉堡,里面只有一片黄瓜、一块鸡排,这是学校发的10元的晚餐,校方的回应出乎意料! 11月19日,李先生(化名)看了下孩子的包,翻出来一个汉堡,出于好奇,李先生看了下里面究竟是什么。 看到汉堡又小又薄,里面还这么敷衍,李先生气不打一处来,觉得孩子在学校吃的饭太委屈了,肯定吃不饱! 于是,他将汉堡打开拍了个视频,吐槽“学校配餐太狠了!”,没想到会引起学校的注意,还有记者就此事到学校进行了采访。 原来,李先生的儿子正上初三,由于学习紧张,学校给他们开了晚自习,没时间吃饭就得在学校吃一顿晚餐,收费固定是10元。 李先生从来不知道孩子在学校吃的什么,但他觉得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一餐都得吃好,看到汉堡这么简陋,李先生实在忍不住了,发了这段视频。 视频一发,不少人对学校进行了指责,认为这对学生太不公平了,钱也给了,餐也不好好准备,这不是坑人呢? 学校却对这段视频产生了质疑,认为家长断章取义,误解了学校,这其实是学校上周的配餐。 每个学生是两个汉堡,一碗营养粥,这是李先生的儿子吃剩下的,而且学校的配餐企业是通过家长同意招标过来的,不会有这种问题,还会有专业营养师做指导。 对此,有网友表示,如果只有一个汉堡,十块钱确实说不过去,但即使加上一个汉堡和一碗粥,这顿饭就合理了吗? 还有网友表示,孩子这个年龄吃不好会长不高,学校一定要重视配餐的问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提供学生餐饮服务时,应当确保所提供的食品不仅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而且要满足学生的营养需求,这是其基本职责之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本案例中,家长李先生对学校提供的晚餐质量表示不满,认为其子在学校吃到的晚餐既量少又缺乏营养价值。若即学校提供的晚餐确实不符合营养需求,那么学校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规定。 即便学校声称每名学生应获得两份汉堡加一碗营养粥,但如果实际提供的餐食未能达到承诺的标准,同样构成了服务质量的缺失。 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改善膳食质量,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充足且健康的饮食。 学校与家长之间关于学生餐饮服务的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约定。 学校在选择餐饮供应商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选供应商能够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保障学生的饮食健康。 学校也要时刻关注校园内的食品营养和健康的问题,对配餐企业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不利于学生成长的配餐,饭菜不符合标准等情况,要及时介入解决。 家长在发现学校的配餐存在问题时,也要及时跟学校反映情况,或者先找孩子问个清楚,以免因不了解事实产生误会。 目前此事还在解决中,如果真的存在问题,希望学校能妥善解决,让学生在学校也能吃好! (来源:大皖新闻2024年11月19日关于《家长吐槽学校10元配餐简陋,校方最新回应:学生父亲不知食谱,“拿的是上周学生吃剩的汉堡”》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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