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争抢拆迁款,老父怒告要求其赡养,法院如何裁决?

晴澍聊社会 2024-11-20 14:58:00

江苏,男子的老房拆迁,消失多年的继子背着他,偷偷去村里签了协议,想独占11万拆迁款。男子大怒:白眼狼,我养了你10多年!便告到法院,让继子赡养自己。而继子也起诉,要断绝继父子关系!二人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荔枝新闻) 事情是这样的,王老汉在多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带着儿子的陈玉娟,并与之登记结婚。婚后,王老汉对继子王磊视如己出,供他上学,买好吃的,两人共同生活了许多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老汉和陈玉娟的感情逐渐破裂,最终选择了离婚。离婚后,陈玉娟带着王磊离开了王老汉,两人也断了联系。 直到2023年,王老汉的老房子面临拆迁,他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能分到一笔不小的拆迁款,足够自己养老。然而,就在这时,消失多年的继子王磊突然回到了村里,提出了要分配拆迁款的要求。王老汉一听,勃然大怒,认为这是自己的房子,和王磊没有关系。两人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为了独占拆迁款,王磊背着王老汉偷偷去村里签了协议。得知此事后,王老汉更加愤怒,直接将王磊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赡养自己。而王磊也不甘示弱,反诉要求解除继父子关系。 那么,法院会如何裁决这起复杂的案件呢? 首先,关于拆迁款的分配问题,法院指出,虽然王老汉和陈玉娟已经离婚,但离婚时并没有对共同居住的老房子进行财产分割。因此,该房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而王磊作为继子,在没有经过继父王老汉同意的情况下,无权独自处置该房产以及拆迁款。 其次,关于王老汉要求王磊赡养自己的问题,法院认为,虽然王老汉和王磊没有血缘关系,但王老汉对王磊有养育之恩,两人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王磊作为继子,有赡养王老汉的义务。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款11万元由王老汉和王磊一人一半。同时,王磊一次性给继父王老汉34000元,从此解除继父子关系。也就是说,从此以后,王磊将不再有赡养王老汉的义务;而王老汉也不能再要求王磊赡养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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