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四川的一起买凶杀人案,男子买凶将对门的父亲杀死在家里,男子被判刑。监狱生活二十年后,男子被释放。释放当日,男子在自己家,也可以说是对方家门口大摆宴席,燃放烟花爆竹庆祝释放回来。 对方家以男子这种行为影响后代成长为由报案。男子父子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再教育。 在这起事件中让人不解的是,出狱男子二十年牢狱之灾为什么没有思己之过?是不是有什么不公正?有什么原因被做局? 还有一件事,被害者的子女怎么就那么笃定杀人犯回不来了?难道他没有想到过杀人犯一旦回来,门对门的邻居能没有仇恨吗?能躲得开吗?二十年时间不短,被害人的子女就没有想过远离这个门对门的邻居?换我,我不想孩子受到伤害,我会悄悄的搬家,世界之大,搬离引起不适的地方也算各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