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恨了!四川绵阳一男子刚出监狱,就在受害者家门口大办宴席十八桌,还放鞭炮、鸣礼花、走红毯,欢声笑语的,简直不要太猖狂了。是不是二十年判的太轻了? 该男子因为当年买凶杀人,被判坐了二十年牢。把三十九岁的邻居杀害。 不知道咋回事儿仅判了二十年。 受害人儿子说,当年他爸被害时他才十五岁,家人怕他留下阴影就没让他见父亲最后一面,成了他今生的遗憾。 都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是这个当儿子的却并没有想着去冤冤相报。 谁知道这个买凶杀人的邻居,刚出狱就给他来了个下马威。 这无疑是在挑衅受害家属的底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是个人都会忍不住刮了他。 可是受害人还是很理智的报了警,和这种烂人拼命太不值得。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且看他能得意到几时? 关了二十年,仍然没有悔罪之心,看来已经无可救药了。 就看他的下场会如何?感觉应该狠狠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再让他进去十年,看他出来还能这样大摆筵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