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有人碰瓷军长”1979年,11军军长刚从越南作战回来,穿着常服在外逛街,忽然一个人跑上来狠狠撞了军长,假装倒在地上吱哇乱叫,然后索要巨额赔偿。 据传,"碰瓷"这一欺诈手段起源于清朝末年。当时,一些失去了特权的八旗子弟,为了谋生,手捧一件看似珍贵的瓷器,游走于繁华的街巷。当马车经过时,他们故意靠近,制造"意外"碰撞,使瓷器跌落摔碎。随后,他们便以受害者的姿态,要求车夫赔偿高额损失。这种伎俩屡屡得手,"碰瓷"之名也因此广为人知。 随着时代的发展,"碰瓷"的形式不断翻新,手段更加多样化。进入21世纪后,这类骗局更是层出不穷。骗子们善于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和防范心理的薄弱,常以"拾金不昧"要求平分财物、假装被车辆刮碰、声称他人损坏了自己的物品等方式行骗。他们精心设计情境,引诱受害者上钩,一旦得逞,便迅速逃离现场。 更令人担忧的是,现代的"碰瓷"已不再是个体行为,而是呈现出团伙作案的趋势。在一些大城市中,活跃着所谓的"职业碰瓷团伙"。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寻找目标,有人负责演戏,还有人负责收取钱财。作案工具也从过去的瓷器变成了眼镜、手表、手机、旧电脑等物品。一旦受害者拒绝就范,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性质极其恶劣。 2020年9月,为了依法惩治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这一举措体现了国家对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回顾"碰瓷"的历史,不难发现,这种行为的产生有其社会背景。清末时期,一些人因生活困顿,选择以此谋生。然而,这绝不是犯罪的理由。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不容逾越。如今,"碰瓷"已演变成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显而易见。 面对这种现象,我们不禁要反思:是什么导致了"碰瓷"的泛滥?一方面,是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缺失,为了私利,不择手段。另一方面,社会诚信体系的欠缺,使得一些人有机可乘。同时,公众防范意识不强,容易陷入骗子的圈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话语,不贪图小利。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寻求法律的帮助。此外,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平。 法律机构应加大对"碰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媒体应积极报道典型案例,揭露骗子的行骗手段,让更多人了解其中的套路,避免上当受骗。 1979年秋日,云南昆明的街边,一名衣着普通、面容平凡的中年男子无端遭到另一名青年男子的撞击。青年男子故意装作被撞得惨叫连连,倒在地上哀嚎不已。"哎哟哎哟,我的腿啊!都被你撞断了!"随后更是振振有词地要求对方赔偿巨额医药费,语气蛮横无理。 然而,这名中年男子正是已在越南战场浴血奋战多年的陈贵长军长。作为昆明警备区的最高长官之一,他刚刚率部结束了在越南老山等地的艰苦作战任务,战功赫赫载誉归来。 面对小流氓无理的讹诈,陈军长沉着应对,只是淡淡地问那小混混索要赔偿的数目。而早已蓄谋已久的混混头头,更是肆无忌惮地开口索要高达千元的天价"赔偿"。 陈军长环视四周,发现混混们竟然伙同了十几个同伙。他意识到今天自己恐怕是遇上了专业的碰瓷团伙,非同小可。想到这些地痞无赖平日里欺压百姓,如今更敢公然向一军之长放肆,陈军长愤怒之情溢于言表,将这几个混混直接送到昆明市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那几个小混混才知自己撞到了枪口上。当值民警一听是军区司令员陈贵长亲自送来的犯罪嫌疑人,立刻严阵以待。审讯之下,几名混混全都低头认罪,交代了长期在昆明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公安机关当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他们处以拘留并处罚款。 消息传出,昆明市民无不拍手称快。陈军长这次"微服私访",可谓立下了大功,一举铲除了一大社会毒瘤,维护了百姓利益,赢得了群众的衷心拥护。 "碰瓷"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与和谐。打击"碰瓷"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每个人都提高警惕,遵纪守法,社会才能更加安全、和谐。 我们期待着一个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让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