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王勇教授的摩托车案庭审后,我深刻体会到了罗翔老师那句玩笑话的含义:
表现一般或许能将对方送入法网,而超常发挥则可能连审判席上的法官也“牵涉其中”。 整个庭审视频高潮迭起,这哪里像是法庭,分明是王勇教授在现场开设的一场法律教学课。被告律师和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显得颇为紧张,法官情绪失控,被告律师的言辞也变得结结巴巴。
王教授能在法庭上有这样的发挥,一方面说明其自身能力超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深圳的法治环境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为深圳法院系统依法办法事及法官较高的法律素养点赞。
以前我在武汉还真以为自己骑摩托违法了,但现在我很自信的认为不但我没有违法,而是执法的人有问题!当然目前来说受罚的是我,但心态已经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