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服务与法治责任,有网友反映去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大厅办事,上午 10 点 47 分前台竟无工作人员,都去食堂吃饭了。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作为一个心思缜密、具有法律思维的理性女生,我对此有诸多思考。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公职人员的本职工作是为人民服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去吃饭,显然是忘了自己的“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应当牢记于心,而不能因个人的便利而忽视了群众的需求。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公职人员应设身处地为办事群众着想。如果自己去办事时遭遇无人接待,会是怎样的心情?只有将心比心,才能真正做好服务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形象来源于其良好的服务和管理。此次事件无疑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削弱了公众对其的信任。相关部门应以此为戒,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朋友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避免再次发生?”我回答:“首先要加强教育培训,让工作人员明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其次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最后要完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服务不断档。”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政府部门必须坚守诚信,对群众作出的服务承诺要切实履行。一次这样的失职行为,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挽回失去的信任。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其他地区的政府部门也应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反思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法治社会中,公职人员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只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才能构建一个高效、公正、为民的服务型政府,让人民群众满意。希望此类事件不再发生,让每一个办事大厅都能成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