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和贞操不值钱?”山东,一男子身高1米65,与一个小自己11岁,身材高挑的漂亮女子谈恋爱,2年为女友花了200多万,可两年后女子却嫌弃男子太矮,坚持与他分手!男子大怒,要求归还200万,女子拒绝还钱,认为男子白嫖,而且自己陪他2年,而法院这么判!
(来源:烟台中院)
徐丽娜身着一袭紧身长裙,身材高挑,曲线玲珑,宛如夜色中最耀眼的那颗星。
“丽娜,这是我特意为你定制的项链,跟你的礼服正好搭配,希望你会喜欢。”俞杰的声音温和而略带一丝紧张。
他站在徐丽娜身旁,虽已年过不惑,但穿着得体,气质沉稳,只是身高上略显不足,只有1米65的他,与身高1米7几的徐丽娜站在一起,看上去很不协调。
徐丽娜轻轻一笑,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却又不失矜持地接过了那璀璨的项链,轻声说:“老俞,谢谢你,你总是这么细心。”
俞杰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经营的公司虽不算顶尖,但也算小有成就,名下的几处产业也让他年入不菲。
自从在一次商业晚宴上对徐丽娜一见钟情后,他便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鲜花、礼物、惊喜,甚至是那辆闪耀着银色光泽的宝马车,都是他爱的证明。
终于在宝马车钥匙交到徐丽娜手中的那一刻,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后的生活,对徐丽娜而言,仿佛开启了新篇章。
“宝贝,你工作太辛苦了,早出晚归我好心疼,辞职我养你。”俞杰摸着徐丽娜顺滑的长发,把银行卡递到了她手中。
徐丽娜辞去了原本空姐的工作,拿着俞杰给的副卡,游走于世界各地的风景名胜,购物车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奢侈品。
每当她在朋友圈晒出那些令人羡慕的旅行照和购物战利品时,总能收获一片赞叹和羡慕。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徐丽娜心中的那份新鲜感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对俞杰身高和年龄的介意。
每当夜深人静,她望着身旁熟睡的俞杰,心中总会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失落。
徐丽娜长得年轻漂亮,身边追求者如过江之鲫,而俞杰虽然有点钱,但身高只有1米65,而且又老还离过婚,与他在一起,实在让徐丽娜抬不起头来!
终于,在一个夜晚,徐丽娜鼓起勇气,提出了分手。“我……我们不合适…分手吧…”她的声音细若蚊蚋,却字字清晰。
俞杰愣住了,他还想着为徐丽娜换一辆更好的车,岂料徐丽娜却提出了分手,艰难的问道:“是我对你不够好吗?”
“不,我们不般配。我年轻漂亮,你却……”徐丽娜轻蔑的扫视着俞杰。
俞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说他外貌看起来确实不佳,但他对徐丽娜是有求必应,要钱给钱。
徐丽娜说衣服不合身,俞杰就带她买高档衣服,送她金银首饰和名牌包包。
在俞杰心里,两人在外貌和年龄上虽然不太相配,但自己为她付出了那么多,也付出了真心,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可才2年对方却要分手!
俞杰多次恳求徐丽娜不要分手,还承诺结婚后,给她更好的生活。可徐丽娜态度却十分坚决,她无法过自己心里那道坎,她始终觉得俞杰根本配不上她。
两人为此还发生了争执,无奈之下俞杰也只得放手,但他有个条件,两年来,他为徐丽娜花了200多万,既然分手就必须还回来。
可徐丽娜却一口拒绝,她觉得这两年来她陪伴了俞杰,用她的话说,就是“青春和贞操损失费也不止200万!”
两人谈不拢,俞杰干脆将徐丽娜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归还200多万,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1、徐丽娜认为,这200万是情侣间的正常花费与赠与,俞杰想要回去没有依据。
徐丽娜表示,她与俞杰两人是恋人关系,热恋中的两人交往有花费很正常,而且豪车和包包也是俞杰主动送给她的。
徐丽娜还强调,两人分手也是因为外貌上不匹配,并不涉及到金钱利益与纠葛。
对于这200万,徐丽娜认为全是俞杰作为恋人的无偿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已经完成,赠与人俞杰也没有理由再要求归还。
2、俞杰则认为,他送给徐丽娜的钱物,都是以两人未来结婚为基础的,如今两人分手,徐丽娜就应当予以归还。
俞杰拿出了手机里的转账记录,里面有5200和13140等等数字的转账金额,充分说明他交往的目的是为了结婚。
在俞杰展示的聊天记录里,他还称徐丽娜的母亲为丈母娘,这也说明,他赠送的钱物都是以婚姻为前提。
根据《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既然徐丽娜没有履行义务,就应当归还这200万。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俞杰转给徐丽娜的“5200”和“13140”等数字的红包及汽车等物品,是用来维持两人感情和生活所用,俞杰要求归还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俞杰在聊天记录里提到,要邀请“丈母娘”(徐丽娜母亲)吃饭并聊两人的婚姻大事等内容,还给徐丽娜及其母亲多次转账和礼物作为见面礼。
法院认为这些赠与有附加条件的,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今两人分手,徐丽娜应当予以返还。
最后,法院判决徐丽娜归还俞杰82万余元。
对此,你怎么看?(江南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