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陕西,炸鸡摊老板怒问试吃的大妈“你吃了几块了?”大妈举着手中的一串炸鸡,连连夸好吃,老板更气愤了,要求她立即付款,大妈却说自己不会扫码也没带钱,老板连广告牌都想撤了! 陕西某热闹集市的街头,张强的炸鸡摊香气四溢,吸引了不少过往行人。 张强本满心期待着今天能有个好生意,可没想到,一场噩梦即将上演。 “你吃了几块了?” 张强看着眼前正吃得津津有味的大妈,眉头紧皱,声音里透着愤怒。 大妈却像没听见似的,举着手中的一串炸鸡,边嚼边含糊不清地夸着:“好吃,这炸鸡真好吃!” 张强一听,气得脸都红了,提高了音量:“好吃你就得付款啊,你这都吃了多少了?这是试吃,不是让你来白吃的!” 大妈却满不在乎,放下手中的竹签,抹了抹嘴:“我又没说不买,我不会扫码,也没带钱。” 张强气得都想把广告牌撤了,周围的顾客都围了过来,指指点点。 这已经不是大妈第一次这样了。 之前,张强看她是个老人,每次来试吃,虽然吃得多了点,但也没好意思说什么。可大妈却越来越过分。 有一次,张强忍不住提醒她试吃规则,每次只能吃一块,觉得好再买。 大妈却翻了个白眼,傲慢地说:“我就吃了,怎么着?你们做生意的,还怕人吃啊?” 说完又拿了一块炸鸡塞进嘴里,那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让张强十分气愤。 而且,大妈似乎把张强的容忍当成了软弱。 她不止自己来,还经常带着一群朋友。 结果,这群人吃完后,没有一个人有要买的意思,在张强的质问下,他们还振振有词,说什么味道一般,不值得买。 张强看着一地的竹签和空空如也的试吃盘,心疼不已,这可是他辛辛苦苦准备的样品啊,就这么被这群人糟蹋了。 这事儿要是从法律角度看,大妈他们的行为可真是触犯了底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商家提供试吃是为了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从而促进购买,但大妈等人的行为完全是在破坏这个规则。 他们在没有购买意愿的情况下大量消耗商家的商品,这就是不当得利。 张强完全有权利向他们索赔,可面对这样一群不讲理的人,索赔又谈何容易呢? 从道德层面来说,大妈他们的行为简直是令人发指。 在这个社会,诚信和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 商家辛苦经营,为大家提供美味的食物,可大妈他们却把这当成了可以随意占便宜的机会。 他们的行为就像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让那些原本遵守规则的消费者也可能受到误解。 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严重践踏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这件事在周边和网络上迅速传开,引起了轩然大波。 周围的居民都对大妈的行为表示谴责,他们纷纷站在张强这一边。 “这大妈也太过分了,人家做生意容易吗?” “这种人就应该受到惩罚,不能让好人吃亏。” 网络上的评论更是一边倒,大家都在为张强打抱不平。 这舆论的力量就像一把火,越烧越旺,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了这件事。 而这件事的影响远不止于此。 它严重破坏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信任关系。 原本那些热情提供试吃的商家,现在都变得小心翼翼,不敢轻易让顾客试吃了。 而且,这种行为也对社会价值观产生了冲击。 节俭本是一种美德,可在大妈他们身上,却变成了一种无耻的占便宜。 诚信在他们的眼里更是一文不值,这让整个社会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不过,事情总得有个解决办法。 对于商家来说,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防范这种情况。 比如设置专人监督试吃,这样可以及时制止那些过度试吃的人。 安装监控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有了证据,就不怕那些人耍赖了。 同时,要严格试吃规则,限制试吃的数量和频率,还可以要求试吃者留下联系方式,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联系。 从社会层面来看,我们更应该加强道德建设和诚信教育。 只有从根本上提升公民的素质,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我们要让每个人都明白,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只有大家都遵守规则,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希望这样的事情能成为一个警示,让我们的社会充满正能量。 信源:河北经济生活频道2024.11.16《阿姨小吃摊试吃停不下来,老板忍不住上前劝阻,阿姨:“这次没带钱 下次来买”》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和“点赞”,方便您下次看到更加精彩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