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总统、总理和首相的区别吗 1. 职位性质 - 美国总统身兼政府首脑与国家元首双重身份;英国首相和德国总理仅为政府首脑,英国国家元首是国王,无实权但象征国家法统,德国国家元首是总统,无实权,实权在总理手中。首相和总理英文相同,中文习惯将君主制国家的称为首相(如英、日),非君主制国家的称为总理(如法、德)。 2. 任命方式 - 总体上,三者多经选举产生,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美国是直接选举,大选前两党各自推选候选人,最后全民投票选总统。英国首相由议会下议院多数党党魁担任,下议院议员普选产生,党魁自动成为首相后需国王任命。德国总理由联邦议院产生,类似英国下议院模式,选民选执政党,其领袖成为总理,名义上需总统任命,印度情况类似。 3. 权力范围 - 美国总统权力最大,除财政、立法和司法外皆由其决定。英、德首相或总理职权范围较大,英国首相可提议解散下议院,德国总理类似。总理和首相不能代表全体国民,可随时撤换,英、日首相辞职频繁,德国总理若表现好可长期任职,如默克尔任职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