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工作对于没有太大野心的女性同胞来说是福利。
比如我,又上班又挣钱,又带娃。
挣的钱不是很多,但是相对于朝九晚五的工作人员来说还是挺好的,兼顾家庭和工作。
但是对于一些工作强度比较大,事业心比较强的女人来说就不友好了。
出差。
从郑州去海南,从郑州去北京,从郑州去广西……
满世界跑的节奏。
我一个女同事,当事人特别相中她的能力,前段时间让她去河北出差。她把活儿推给自己的男同事了。一来为了人情,二来实在是自己想兼顾一下孩子的学习,没去。
这今天又有一个客户让她去一趟广西应诉,他又把这机会介绍给同事了。说白了一点都不喜欢出差,因为出差会耽误孩子的学习和教育,有时候一出去至少三天。
所以这个世界上有得就有失,没有两全其美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