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广东深圳,男子带女友在一酒店开房,与女友正在房间内激情时,突然闯进来2

肆时说说 2024-11-21 16:01:00

“炸裂!”广东深圳,男子带女友在一酒店开房,与女友正在房间内激情时,突然闯进来2名陌生男子。因为被看光,男子和女友被吓得当场摔下床、全身发抖。事后酒店了解到是工作人员开重了房,也向男子道歉并表示退一赔三,赔偿男子1236元,但是男子不能接受!要求酒店至少赔偿5000元。(来源:法治进行时等)

据悉,25岁男子莫某和比自己小一岁的女友已经相处半年多。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莫某带着女友前往当地一家酒店开房。

莫某本来预定的是个大床房,到了酒店后,酒店表示大床房已经没了。

莫某随后与酒店理论,未果后,在酒店的建议下入住了一个双床房。

进入酒店房间后,莫某便抛开不愉快,与女友亲热了起来。

可令莫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大概进入房间半个小时左右,正当其和女友发生关系时,门外突然闯进来2名陌生男子。

莫某和女友均被吓了一跳,慌乱中双双从床上摔下,虽然见2人迅速退出房间,但是莫某和女友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双腿直发抖。

随后,莫某气愤地带着女友前往酒店前台向酒店讨说法。

酒店了解到是工作人员开重了房间,便向莫某及其女友道歉,并提出免除莫某及其女友当晚的房费再赔偿3天的住宿费的方案。

莫某及其女友不能接受,随后便报了警。

当地警方随后介入,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由于莫某及其女友要求酒店道歉并赔偿5000元,酒店又不愿意提高赔偿,民警最终建议莫某及其女友通过诉讼解决。

事后,莫某将此事发布到网上,怒斥酒店处理不积极,自己将通过法律手续维权!

还表示,因为此事,自己和女友变得沉默寡言,而且整夜失眠,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准备去看心理医生。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表示,这种事情确实吓人!酒店必须负责到底!

但也有网友,要是正常情侣没什么好害怕的!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出现这样的事情,酒店要不要赔偿,又该赔多少?

1、酒店需要赔偿!

一方面来说,《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莫某和女友在涉事酒店开房,与涉事酒店建立了合法的住宿关系。酒店工作人员因为失误,又将给莫某及其女友的房间,开给其他人,已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来说,《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作为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为自身的过错,导致其他房客进入莫某及其女友所在的房间,并且看到莫某及其女友的交流过程中,很显然也侵犯了莫某及其女友的隐私权,构成侵权。

2、酒店需要承担多少赔偿?

《民法典》 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莫某及其女友可以选择主张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的任意一种。

而莫某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因而以侵权为由起诉酒店更为妥当。

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往往需要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综合判定。

类似的案件法院支持的数额一般在3-5000元左右。

因而莫某及其女友要求酒店赔偿5000元,其实也不过分!

3、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