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吉林长春,一男子在存折上存入5万元,把存折交给父亲使用。父亲过世后,

阿智通鉴 2024-11-21 16:19:37

1998年,吉林长春,一男子在存折上存入5万元,把存折交给父亲使用。父亲过世后,男子意外找到存折,发现父亲并没有使用。男子去取钱,却被银行告知存折已经销户,没有一分钱。可存折就在男子手里,他没动过,是谁取的钱?男子要求银行出具取款记录,银行说5万元太少,无法查询支出原始凭证。男子愤怒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钱。   1998年,温志兴将攒下了5万元积蓄,存入了当地的一家银行,打算着给父母养老用,于是将存折郑重交给父亲保管,希望在需要时,这笔钱能成为父亲的依靠。   时光荏苒,转眼间过去了21年。父亲因为年事已高,几年前因病去世。整理父亲遗物时,温志兴意外发现了一本尘封已久的旧存折,存折上依旧记录着当年存入的5万元存款。温志兴心中有些复杂,既有对父亲节俭的感慨,也带着一丝难过。   然而,当温志兴将存折递交给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时,得到的答复却让他难以置信。银行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后告知他,这个账户早在1998年就已销户,余额为零。温志兴当即表示不可能,存折明明完好无损,一直在自己家中保管,从未使用过。工作人员随后再次查询,表示系统记录显示,1998年8月1日,这笔钱通过异地取款的方式取走了,金额为49990元。   温志兴听后感到震惊与愤怒。他记得清清楚楚,1998年时自己并未接触过这笔钱,更不可能进行异地取款。存折从未离开过他家,他和家人都没有动用过这笔存款,钱究竟是怎么取走的?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银行方面表示,由于时间久远,加上金额并不算大,取款的原始凭证已经无法调取,只能提供系统中的销户记录作为依据。   面对银行的答复,温志兴感到疑惑重重。存款被取走,银行却无法提供取款凭证,这让他深感不安。他多次到银行与工作人员交涉,希望对方能够提供当年的取款记录,包括取款人身份信息、取款地点和取款方式,但得到的回复始终是“时间太久,无法查询”。   温志兴的耐心逐渐被耗尽,他质问工作人员:“5万元是我辛苦攒下的血汗钱,这么大一笔钱,凭什么说查不到记录?”银行方面却坚持,系统显示的销户记录已经是最完整的证据。   事情没有得到解决,温志兴愤怒之下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他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5万元本金及存款21年来的利息。   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银行在庭审中依然坚持此前的立场,声称系统记录表明存款已被取走,但无法出具具体的取款凭证或其他补充证据。   法庭上,温志兴的律师提出了有力的质疑。首先,存折作为存款凭证,至今仍由温志兴本人持有,且从未有补登记录,银行如何允许他人在无存折的情况下完成取款?其次,银行拒绝提供取款凭证的理由是时间久远,但时间的流逝不应成为银行推卸责任的借口。无论是系统记录、原始凭证,还是操作人信息,都应在银行的职责范围内妥善保管,确保随时可以调取。最后,律师指出,如果银行无法证明这笔钱被合法取走,那就有理由怀疑银行的内部系统或管理存在漏洞。   银行方面对此质疑却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代表律师仅强调,1998年的存款记录不属于现行法规所要求保存的范围,原始凭证可能因时间久远而遗失,但系统记录显示销户,便意味着取款行为是合法的。这样的解释显然无法令法庭信服。温志兴的律师抓住这一点,进一步指出,银行不仅未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还因内部记录不完整导致纠纷,银行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经过多轮庭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银行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款被合法取走,而存折作为存款凭证至今仍完好无损,银行有责任履行当初的存款义务。法院判决银行向温志兴支付5万元本金,并按照21年的定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胜诉后,温志兴终于如释重负。他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但心中仍有许多未解的疑问:这笔钱究竟是如何“消失”的?是否有人利用银行系统漏洞冒领了这笔存款?案件虽然有了法律上的结果,但银行的责任与失职问题仍旧耐人寻味。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人感叹,家中可能还留有多年未使用的旧存折,是否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这起事件提醒大家,定期核对存款信息十分重要。更重要的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必须承担起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责任,无论时间多么久远,客户的资金权益都应得到保护。   温志兴用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也给公众敲响了警钟。正如他在庭审结束后说的那样:“存钱是为了让自己心安,但谁也没想到,心安竟然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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