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1日电21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潘先文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重庆证监局及深交所查明,潘先文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潘先文作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三圣)的实际控制人,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擅自发行股票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100万元。2024年7月23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上述二审判决属于应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潘先文于2024年8月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后,未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ST三圣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9月3日才将裁判文书提交至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延迟。
深交所指出,潘先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4.5.3条、第4.5.4条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ST三圣现有建材化工和医药制造两大业务板块。建材化工板块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硫酸。医药制造板块主要产品为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ST三圣实现营业收入9.86亿元,同比减少38.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67万元,上年同期为-1.32亿元。
二级市场上,ST三圣21日收跌3.13%报4.34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