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李青生的二胎仍是女儿,婆婆便不满意了,常到他们家来骂骂咧咧,最后竟骂到了李

雪峰说法 2024-11-21 18:54:30

山东,李青生的二胎仍是女儿,婆婆便不满意了,常到他们家来骂骂咧咧,最后竟骂到了李青娘家。于是李青回怼了几句,结果婆婆竟拿着斧头砍他们的大门。李青害怕了,直接报了警。 素材来源于:河南公共频道。 李青结婚时知道婆婆很强势,但并不清楚婆婆还有重男轻女的想法,这让她非常难过,因为她婚后头胎生的就是女儿。 后来政策放开,李青的丈夫与她商量,以他们的条件,干脆再生一个。李青也没多想,觉得生二胎挺常见,而且万一是男孩,或许能缓和与婆婆的关系,便答应了。 婆婆原本对李青不满,可听说她要生二胎,也很高兴,经常带些零食过来,让李青吃好休息好,把胎养好。 李青知道婆婆想要儿子,但对她和丈夫而言,二胎是男是女都无所谓,都是自己亲生的,他们要二胎只是想给大女儿留个伴,别无他意。 看到婆婆每天乐呵呵地来照顾自己,李青也挺开心,不过她也给婆婆打了预防针:“妈,我们到时候如果生的是女儿,您可别失望哟,我和老公就只想给大女儿留个伴,没别的意思。” 婆婆为哄儿媳安安稳稳生下二胎,并未多言,只让李青安心养胎,其他都别操心。 可当李青生产时,出来的依旧是个小女儿,这时婆婆脸色就不好看了,开始在儿子面前数落媳妇的不是。 李青也知道,只要二胎是女儿,肯定会遭遇这种情况,但她早就和丈夫沟通好了,是男是女都没关系,只要能平安生下二宝就行。 但自从二女儿出生后,婆婆就常来家里怂恿丈夫和李青离婚,这让李青心生不满。哪有这样当婆婆的?孙子孙女不都是亲人吗?怎能如此无理? 好在丈夫明事理,夫妻二人感情也好,对两个女儿也格外疼爱,所以常常和婆婆敷衍周旋。 但婆婆见儿子一直无行动,便发威了,直接到儿子家说:“如果我有钱给我儿子买了别墅,我就不要你了。”这话是对着李青说的。 还说必须生下儿子才能光宗耀祖,女儿有什么用?没本事还赖在他们家干嘛? 这时,丈夫在旁劝阻,想让母亲赶紧回去,别在他们家折腾。可婆婆看着李青就来劲,似乎只有把李青赶出去才舒心。 李青不想和老人计较,便躲在屋里,不想听她唠叨。可婆婆越说越来劲,骂骂咧咧,最后竟骂到了李青的妈妈。 李青可不答应了,心想:你骂我倒也罢了,我是晚辈,你是长辈,可你骂我妈就不行。于是回怼了婆婆几句。 这下婆婆恼羞成怒,拿起斧头就砍他们的门,还在客厅来回走动,又骂又闹。 李青生怕吓着两个女儿,赶紧报了警。民警来了后,李青心软,也没为难婆婆,只希望民警能给婆婆普普法,别让她再如此无理,否则到时不但伤害别人,也会害了自己。 有人说,都什么年代了,是男是女都是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区别? 还有人说,这样的婆婆别让她来了,总无事生非,搅得家庭不和睦,等老了,恐怕没人愿意照顾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 家庭关系方面:婆婆怂恿儿子离婚的行为,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他人不得干涉。婆婆这种行为是对李青夫妻婚姻关系的不当干涉。 2. 治安管理方面:婆婆拿着斧头砍门、在客厅又骂又闹的行为,扰乱了家庭的正常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是家庭内部纠纷,但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家庭矛盾的范畴,民警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婆婆进行处理,如警告、罚款或拘留等,以维护家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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