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六旬大妈为领免费鸡蛋,天天光顾洗脚店,店家告知大妈“保健品能治癌”,大妈信以为真,花高价买“药”。儿子为了不让母亲上当受骗,将她关在家里,可大妈却狂扇自己耳光,绝食2天,死活要去那家店买,儿子:已经走火入魔了! 于先生(化名)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妈妈以前是个非常理智的人,自从迷上小区里的洗脚店之后,整个人都变了。” 据于先生介绍,刚开始的时候,母亲和邻居闲聊,从对方口中得知,去小区楼下的一家店铺能领到免费的鸡蛋,母亲心动了,大早上就和邻居出去了。 自那以后,母亲每天都要去洗脚店,不仅是为了享受免费的洗脚服务,更是为了领取免费的鸡蛋等小礼品。 可时间过去几个月后,店铺老板却称自己吃的保健品非常好,吃了以后能治感冒,心脑血管疾病,就连癌症也能治疗,推荐于先生的母亲购买。 “我们全家都劝过她很多次,但她根本听不进去。”于先生无奈地说,“这次为了出门洗脚,她竟然采取了这种极端的方式,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张大妈的邻居李阿姨也表示,最近经常看到张大妈从洗脚店里出来,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保健品。 “她每次都跟我们说这些保健品有多好,还能治好各种病,我们都觉得不太可信。”李阿姨说。 记者随后前往该洗脚店进行调查。洗脚店老板和张大妈差不多的年纪,正在椅子上泡脚,她告诉记者:“我觉得吃得好,才推荐给张大姐的!” “你给俺宣传的是药!” 店老板听到于先生的话语后,当即不乐意了,表示自己从未说保健品是药,语气强硬的质问于先生:“你这孩子,你想咋着吧你!” 见对方死不承认,于先生拿出了母亲花2380元买的“药”,在他一再追问下,于先生这才知道母亲花高价买的只是足浴液,并不能治病,只会起到调理作用。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洗脚店老板通过免费赠品吸引老年人,并夸大保健品的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张大妈因为相信了这些虚假宣传,花费高价购买了实际上并无治疗效果的保健品,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严重侵害。 因此,张大妈及其家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并申请退货退款。 双方经过调解,店家表示可以退还张大妈未使用的保健品,退回1190元。 有网友表示:这种现象太普遍了,老年人缺乏陪伴和关爱,很容易被不良商家钻空子。希望子女能多关注一下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也有网友表示:这种洗脚店和保健品销售点应该严查,不能让老年人的钱财和健康受到损害。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2024年11月20日关于《六旬老人狂扇自己耳光,绝食2天》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