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5岁,市委公务员,老婆32岁,乡镇事业编,我们结婚一年多,娃8个月。当时因为急着结婚,经人介绍认识,一冲动就结婚了。 现在问题来了,她认为我妈不会带娃,我认为她妈不会带娃,双方积怨越来越深,加上存在其他的矛盾,现在我俩都赞同离婚。 我提出了方案,娃归我,我的车子房子全部给她,存款归各人所有,不需要她拿抚养费,随时可看娃。 她的方案,娃归她,户口跟她,每个月1000元抚养费,每年增长百分之五(这个后期鬼给得起),然后娃儿的教育、培训、医疗、意外我全部承担百分之五十,然后彩礼三金不退,给她3万精神补偿,存款各人归各人。搞定以后她还我车子,然后给她一个月时间,从我家搬出去。 根据相关法律,我现在很难抢到抚养权,因此,在现行拿不到抚养权的条件下,我应该如何争取自身最大利益呢?
其实你媳妇的要求一点不过分,房子车子都没有要,只要每个月的抚养费。而且说实话小孩还是跟着母亲好一些,男的照顾小孩还是不太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