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有人为了孩子不愿意离婚。
今天我听到一种说法。
如果一个男人不爱这个女人,他心里面惦记着外面的女人,那么他连看见,他眼前女人生的孩子,都是厌烦的。
我脑子里瞬间想起了那个把自己的亲生孩子从楼上扔下去摔死的那个男人,我相信他的恶念就是一时鬼迷心窍。可是人生经得起几个鬼迷心窍?
我一向认为虎毒不食子。
无论再花心,对自己的孩子都是疼爱的。
但是从经手的很多婚姻家庭案件,你能看出来很多夫妻离婚之后,基本上如果说这个孩子跟了母亲,那么与这个父亲也几乎形同陌路,有的父亲甚至抚养费都不掏。而不掏抚养费的理由千奇百怪。
有的嫌弃女方不让看孩子,有的嫌弃自己的收入太低,养不了孩子……甚至有的妻子再婚了,还觉得妻子再找的男人条件挺好,轮不上他养孩子了……
其实这些非常赤裸裸的现实也告诉了我们。爱屋及乌,是有道理的。
如果这个女人以及她生的孩子不与这个男人长期生活在一起,随着时间长河的慢慢的流逝,这个男的对这个孩子也没什么感情。
哪怕他的身份是父亲。
我以前觉得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不离婚是对的。
但如果说男人心中有了心上人,觉得眼前的女人就是绊脚石,这个女人生的孩子也是累赘,但是婚姻真的没有什么必要去维持下去。
个人见解。
有了新人,旧人说话做事哪怕呼吸都是错的,把早餐端到他面前破口大骂,一开门进来孩子们马上关房门,他马上各种挑剔引起口角然后摔门而去几天不归,法庭振振有词,是你把我推出去的。然而善恶终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