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2004年经过朋友介绍,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份保险,业务员说1年1700元,是10年的期险,说生了大病给30000元合同就终结了,结果在2020年1月18号在滨医附院确诊为直肠癌,过了几天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我确诊为直肠癌,工作人员说您把诊断证明等一切手续发过来确认一下,于是我就发过去了,又过了几天就汇到我卡人20000元,我说您不是说大病给30000元,合同就终结吗,工作人员说等您人没了那10000元再给您,我说人没了要钱啥用,在2023年6月份,我去了惠民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工作人员沟通,他说拿过您身份证在系统里确认下,说符合领12000元多,您把银行卡拿过来,结果来了一个工作人员说这钱不能给,我说为啥不给,工作人员说人没了再给您下一代,我说没有下一代您给谁,他也不吭声了,我说再有大病还保吗,他说不保了,于是我就气愤的走了,大家说,这保险还敢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