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男女,谁更亏? 我单位有一位30出头的女教师因无法忍受丈夫出轨他人,愤而离婚。离婚后的女教师一人带着不满3岁的孩子,风里来,雨里去,忙上班,忙生活,买汰烧煮,接送孩子,一样都不能少,日子过得一地鸡毛。父母看不过去,只好搬来与女儿同住,以减轻女儿的生活压力。 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尤其是到了夜晚时分,女教师便倍感孤独寂寞无聊,看到别人家热热闹闹的样子,女教师多么渴望也能重新拥有这份快乐和幸福,但现实却远比想像来得残酷。 曾经的她,总认为自己貌不差,又年轻,还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应该不乏追求者,只要自己想成家,找个跟自己差不离的,甚至各方面条件好于自己的,应该不成问题。但没想到,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出轨的老公早就另觅新欢了,而自己却依旧走在苦苦寻觅另一半的路上,于是条件一降再降,最后好不容易再婚了,但对方却是一个“三无”产品: 无背景 农村家庭,祖父辈世代为农。 无长相 一只脚微跛,半个残疾人。 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 辅警, 月入三、四千的样子。 男方唯一的优势,就是未婚。[呲牙] 都说离婚的女人,尤其带了孩子的,那身价简直要打8折才能“出售”,此言真是不虚啊!
这是8折吗?5折都没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