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军制在近代中国从清末的督抚到民初的都督,从1916年后的督军到第一次直奉战后的督理,以及第二次直奉战后的督办,几经易名。但是集地方实力派所有权势、“荣耀”即军权、政权、财权于一身的这个“督”字,却始终未去而保留下来。省级督军或超省级巡阅使在中央和地方所扮演的角色极为关键和重要。省督军个人或结合为团体随时随地可以通电中外宣布脱离中央,自立门户,称声“省自治”、“联省自治”而“独立”,威胁总统和国会,声援现内阁或组织倒现内阁;他们也可以自发地扩充地盘与扩编军队,自办外交,取得外援,壮大势力,督军团与外交团相勾结左右政局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