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得知,父母在哥哥家被嫂子嫌弃,她一气之下要把父母接自己家里养老,谁知丈夫让她先找哥哥说清楚,谁给父母养老,父母家产就给谁,妻子大怒,认为丈夫破坏他们兄妹感情,丈夫直言: 感情好,那是没动钱,你动钱试试,看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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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哭着给张梅述说,老两口在两个哥哥家轮流居住,谁知大嫂二嫂都是整天甩个脸子,指桑骂槐,父母的心里十分难受。
张梅一听,顿时火冒三丈,立马就想去和嫂子们干上一架。
可是她回头一想,这一架如果吵了起来,必然会闹得鸡犬不宁,俗话说了,家丑不可外扬,一旦闹的鸡飞狗跳,肯定会被邻居们笑话。
于是张梅打算把父母接来,在自己家养老,她心里想着,等丈夫王涛下班之后,就和他说说这事。
谁知到了傍晚,王涛进门吃饭,他买了瓶啤酒,就着碗小菜,看起来心情极好。
张梅这时,就提起了父母之事,她告诉王涛,哥嫂对父母不好,她想把父母接到家里,自己照顾,给他们养老,决不能让父母看嫂子的脸色,要让他们安度晚年。
本以为丈夫不会反对,谁知一贯温文尔雅的王涛却和她开始摆大道理。
王涛告诉他说,要把父母接来尽孝,他不反对,但是,张梅要和俩哥哥把话说清,谁给父母养来,将来父母的家产给谁,丑话说在前面,免得以后不清不楚。
张梅一听,火冒三丈,她以为丈夫这是挑衅,想让自己和哥哥们吵架。
张梅认为,王涛算计,一心掉到钱眼里,想要自己和哥哥着争家产,这不是要破坏他们兄妹的感情吗?
谁知王涛认为,岳父岳母有两个儿子,本来是轮不到闺女来养老,如果没有儿子,接老人来,他会好好孝敬二老。
可是对老人来说,都有个通病,远香近臭,谁照顾他们多,反而说谁不好。
这个教训是千万个家庭都遇见过的事情,并不是空穴来风,王涛要张梅想想清楚。
王涛还说,张梅觉得他们兄妹感情不错,那是没有涉及到钱,一旦扯到钱上,看看感情还好不好?
这时候张梅,火气慢慢消停,她耐下心来,要王涛把话说完。
王涛又说,父母双亲年岁大了,越往后面,牵扯事的事情越多,并不是接到家里,添两双碗筷,多下把米,给口饭吃,就这么简单。
万一老人生病住院,医药费谁掏?不可能自己一家承担,必然需要哥哥们往外掏钱。
两位老人自己有房有地,如果要闺女给他们养老,将来他们的财产又该给谁?
万一父母接来,有个什么事情,自己出钱出力,最后钱都给了哥哥,搁谁身上心里都不舒服。
一旦中间有什么差池,还会遭到抱怨指责,这丑话如果不说到前面,后面必然就会有无限的烦恼。
听到这里,张梅出了一身的冷汗,是呀,如果丈夫王涛不说这些,自己压根就想不到。
可是张梅又不忍心父母受屈,她继续嘴硬,认为父母将自己养大,就要给他们养老。
她听着丈夫王涛一口一个房子和钱,心中不是滋味,王涛咕咚了一口啤酒,慢条斯理,接着和她讲着道理。
他说作为一个姑爷,两个大舅哥不养父母,要他这个女婿来养,有人出力,有人就要出钱,老人三个孩子,并不是就一个闺女,既然要女婿闺女养老,要点钱不是正常的吗?
张梅顿时觉得脸上挂不住了,她认为和父母哥哥说钱,真是磕碜,她没法张口。
王涛看着她幼稚,也知道妻子善良,他再次提醒,自己这样说,都是为了自己的小家。
他们夫妻二人,后半辈子都要互相依靠,只有维护他们的小家,才是彼此之间最重要的事情。
兄妹关系再好,张梅有事,是自己这个丈夫来管,如果张梅生病,掏钱伺候她的也是他王涛。
何况俩哥对父母都是这样子,还会对她这个妹子好?
兄妹之间不提钱和利益自然相安无事,显得感情很好,提钱试试?
父母陪她不过前半生时间,现在的小家才是她最重要的,王涛认为,为了小家,张梅要慎重行事,不要脑子一热,犯下大错。
张梅这才冷静下来,是啊,王涛的话不无道理,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张梅作为女儿,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张梅作为女儿,想要接父母到自己家养老,符合赡养义务。
2、女儿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张梅作为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3、王涛告诉张梅,夫妻小家才最重要,张梅有事,丈夫有管她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如果张梅遇到困难或无法自我维持生活,王涛作为丈夫有义务为她提供必要的经济和生活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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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皆为化名)
清醒的认知!远香近臭,你付出的太多,不一定能落下好。但为了父母又不得不付出,就得事前把事情都说清楚了,反对的,自己出力
我父母的兄弟姐妹都很好 房子是我奶奶名字 拆迁全部给了我 他们都来签字同意的 没人有意见
这女的没有丈夫想的周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