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男子认识一位漂亮的女子,7年后,得知女子的丈夫长期在部队,于是他就和女

常常说说 2024-11-23 13:32:06

河南南阳,男子认识一位漂亮的女子,7年后,得知女子的丈夫长期在部队,于是他就和女子谈恋爱,还长期住在一起,女子怀孕了4次,他们没敢要小孩,女子丈夫知道后,坚持和女子离婚,但女子丈夫让男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来源:南阳市宛城区法院) 刘峰闲来无聊,打开好友列表,想找个人出来唠唠嗑,喝喝酒,他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突然他的目光落在一张相片上。 照片上的女子就是林小艺,她年轻漂亮,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仿佛透过相片都是一闪一闪的。 看着相片上漂亮的女子,刘锋思绪转了一番,终于想起来这个朋友是谁了。 原来在7年前,刘峰去办暂住证,正好林小艺也在办这个业务,当时刘锋就对林小艺就有好感,两人还加了好友,但是那时的林小艺对刘锋并不感兴趣,所以两人加为好友之后,就一直没有联系,时间一长刘锋就忘记了林小艺。 如今林峰看到林小艺的照片,当时的心动依然还在,反正这么长时间不联系了,林小艺也可能忘记他了,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林小艺。 没想到,此时的林小艺因为和丈夫长期分居,心里很苦闷,正想找个人聊天,刘锋就联系他了。 两人一聊就聊得很起劲,当刘锋得知林小艺的丈夫在部队,长期不在家,他胆子就大了,决定追求林小艺。 林小艺也是因为长期和丈夫分居,心里有了想法,同意了刘锋的追求。 两人一开始从偷偷摸摸的约会,到后面光明正大地一起吃饭逛街买衣服,他们还长期在一个小区同居在一起了。 两个人就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一样同进同出,林小艺这才感受到为人妻子的幸福,他们甜甜蜜蜜,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他们相亲相爱,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唯一让他们痛苦的就是,林小艺怀孕了4次,可他们考虑到,林小艺的丈夫是在部队的,所以都不敢要小孩。 这是他们的遗憾,但不影响他们之间的幸福。 可他们终究是纸包不住火的,他们幸福的生活很快就被林小艺的丈夫王军知道了。 当王军得知,妻子背叛了他,长期和刘锋在一起,两人才像真正的夫妻一样生活,并且还一起有了4次小孩,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他坚决要和林小艺离婚,他被背叛了那么久,心里也很不舒服,于是决定让刘锋受到应有的惩罚。 那么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林小艺和刘锋的事情呢? 1、 不管林小艺的丈夫是军人还是别的身份,她已婚了,还和别的男子交往在一起,他们之间的行为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他们之间的行为,不管是哪一个丈夫都接受不了。 2、 林小艺作为已婚人士,她不忠诚于丈夫,这段婚姻注定难以维持下去。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每一段婚姻都不容易,都需要双方努力经营。 3、 刘峰明知道林小艺有丈夫,并且是在部队的,所以刘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判决,刘峰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对于破坏军婚的行为,你有何看法?(刘峰 林小艺 王军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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