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会计分录之16--应收分保账款 16、应收分保账款 (1)企业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 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分保费用 (2)再保险分出人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未 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 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赔付成本金额。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赔付支出 (3)再保险分出人在因取得和处置损余物资、确认和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等而调整原保险合 同赔付成本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摊回赔付支出的调整金额。 借:摊回赔付支出(可能在贷方) 贷:应收分保账款(可能在借方) (4)再保险分出人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摊回分 保费用的调整金额。借:摊回分保费用 贷:应收分保账款 (5)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纯益手续费,按相关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纯益手续 费。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分保费用 (6)对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收人(接受人) 摊回的赔付成本时。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赔付支出 (7)再保险接受人确认再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时。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保费收入 (8)再保险接受人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 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保费收入 (9)再保险接受人按照账单标明的再保险分出人扣存本期分保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 贷:应收分保账款 (10)按账单标明的再保险分出人返还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存出保证金 (11)再保险接受人计算存出分保保证金利息。 借:应收分保账款 贷:利息收入 (12)再保险分出人、再保险接受人结算分保账款时。 借:应付分保账款 贷:应收分保账款 银行存款(差额,可能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