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投诉举报山东重山集团环保问题,结果被打断肋骨。 经过区、镇干部协调后获赔300万,结果哪想到就因为这300万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 这故事如此魔幻,让人完全看不懂。 打人者按理来说要被刑事立案的,毕竟打断了肋骨。 结果区、镇干部出面协调,按理来说这是有政府背书的,还能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 如此说来区、镇干部是不是敲诈勒索罪的帮凶和发起者? 这一个打人者不被立案,一个被打着反而被忽悠立案了,怎么感觉都像是黑白颠倒。 重点企业、纳税大户不是违法违规的理由,更不是当地政府纵容其无法无天的理由。 所有的都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主观权利替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