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国家资助的大贫困大学生,有没有外出旅游的权力? 要回答这个问题,真的很心酸,真的很难。因为我想起了一句话:穷人家过年能不能吃顿肉饺子? 我们先看看这名浙大贫困生去过的地方和他的经费来源。 云南21天旅行花费3890元,济州岛和大阪7天花费3446元。 自述收入明细:累计勤工助学1100小时,收入22021元;累计奖学金6000元;学校资助累计12800元;暑期家教所得11900元。 从这些收支列表中,可以看得出这是一位成绩优秀而且勤奋上进的学生。 有记者就此致电学生家乡永丰县民政局了解情况,经镇村两级调查核实,该生2021年家庭情况与证明一致,确实属于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贫困学生。 我们回到主题,拿着国家资助的大学贫困生,应不应该有外出旅游的权力?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不论你富有或看贫穷,谁都不能剥夺你追求美好的自由。 但同时,如果贫困生在经过自己的努力,已有能力自行完成学业的情况下,学校应该停止对其资助,把资金用到更需要的贫困学生身上。 这里有一个政策上的漏洞,也存在一个道德上补遗。这两个问题好解决,无非是做个补全。 难的地方在于社会的观念和价值取向。媒体人和网民对于富人孙宇晨一口吃掉620万美元的“天价香蕉”的行为少有斥责之言却多是艳羡,反而对于一个贫困生穷游的质疑和指责却甚嚣尘上! 这种观念正常吗?又意味着什么? 或许会有人说620万美元虽多,却是孙宇晨自己的钱;几千块旅游费虽少,却含有国家的钱。 对于这一点,我的解释是:“当全民都以追求金钱为唯一人生目标,本该正常的价值观就不正常了。朱门的酒肉可以在炫耀中腐臭,路上的冻死者不但得不到同情,还会遭到同类的嘲笑,把贫穷视为原罪。” 面对富有者的一掷千金,自有其豪横的底气,他的行为并不违法,我们也不必进行道德绑架。 只是俯视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为什么不能多一点宽容? 这就如同养蛊,想一想,为了有限的资源,看着蛊虫忙于相互撕咬而无暇它顾,谁最开心,谁最获益?
接受国家资助的大贫困大学生,有没有外出旅游的权力? 要回答这个问题,真的很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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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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