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一男子去银行存钱,结果隔天银行打电话给他,说他卡里多出了一万块钱,要求他尽快补上。男子很纳闷,他说当天存钱的时候,有业务凭证签字确认,明明是存了13.2万,现在怎么说少存了呢?银行那边也不退让,拿出监控视频,说视频里清清楚楚,男子当时确实少给了1万。男子就不乐意了,这视频谁都能剪辑,谁知道是不是做了手脚? 那天,赵浩提着个黑袋子进了银行,填完单子就到窗口开始数钱。柜员接过钱后,先是一共收了13捆,后来又拿了3捆过来。按照银行的说法,视频显示柜员把其中一捆拿了出来,和其他9捆绑在一起放进了保险箱,然后再把剩下的钱也打包放进去。银行的记录显示,赵浩当天存的是13.2万。可是第二天,银行的系统结算发现少了1万,查了查才知道,原来是在处理赵浩的这笔交易时,柜员不小心重复计算了一捆钱。 银行立马联系了赵浩,让他补上差额。赵浩一听就急了,他说当时存钱的时候,银行都确认过了,现在怎么又反悔了?而且银行不是常说“离柜概不负责”嘛,怎么这次不认了?银行态度很坚决,说查实了就是赵浩少存了1万,如果不补,就得承担法律责任。赵浩觉得这事不合理,直接挂断了电话,不再理会。 结果,银行就把赵浩告上了法庭,要求认定赵浩银行卡上的1万块钱是不当得利,要他还钱。法官看了银行提供的视频,认为关键在于这1万块钱对赵浩来说是不是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就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取利益,导致他人受损,应该把不当得利归还给受损方。在这个案例中,赵浩去银行存13.2万,但视频显示他实际上只给了12.2万,所以银行损失了1万,赵浩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法院判决赵浩要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把1万块钱还给银行。 赵浩不服气,提出了上诉,主要理由有三个:1. 当天有业务凭证证明存了13.2万;2. 银行提供的视频可能经过了修改;3. 银行通常会在当天核对账目,但这次是第二天才发现少了钱,不合常理。二审法院认为,赵浩怀疑视频的真实性但没有证据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提出质疑但没有证据,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视频清楚地显示赵浩当时只存了12.2万,银行确实损失了1万。因此,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赵浩还是要还那1万块钱。 素材来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四川甘孜,一男子去银行存钱,结果隔天银行打电话给他,说他卡里多出了一万块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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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8: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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