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上的七大发现是什么? 德国法学上的七大发现是由德国法学家汉斯·多勒(Hans Dolle)教授在第四十二届德国法学家年会上提出的。这些发现分别是: 一,代理权授予及其基础关系之理论 这一理论由拉邦德提出,强调了代理权与其所依赖的法律关系之间的区别,被德国民法所采纳。 二,缔约过失责任 耶林提出的这一理论,涉及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过失责任。 三,形成权 由Seckel发现,指的是依一方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四,关于法律上双重效果的理论 由特奥多尔·基普(Theodor Kipp)提出,涉及法律行为可能产生的双重法律效果。 五,关于法律行为基础丧失的理论 涉及法律行为基础的变化或丧失。 六,关于国际私法上法律关系本座说理论 由萨维尼(Savighy)提出,涉及国际私法中法律关系的定位。 七,关于国际私法定性问题的理论 由卡恩(Kahn)和巴丁(Bartin)提出,涉及国际私法中的定性问题。 这些理论对德国乃至全世界的民法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主流学术观点认为:中国属于大陆法系,自然也深受法德两国民法理论及其法典的影响。
德国法学上的七大发现是什么? 德国法学上的七大发现是由德国法学家汉斯·多勒(H
轩好的情感
2024-11-25 01: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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