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看守所辅警主动投案自首。在我们的印象中,辅警是警务人员中排不上号的人物,居然也开始出现投案自首,他是有多大权利吗?还能严重职务违法? 看来现在是不是完全反过来了,权利小的严重职务违法,权利大的公正廉洁。可见,这辅警不能留,应该把全国的辅警取消。要用就用正式的警察,来个辅警这真是有些不伦不类。他们这类人,没有一个正式身份,没有归属感,难免在利益面前丧失原则。所以,是不是应该纠正这种不合理的设计?让每个辅警都成为真正的人民警察,他们以后有了正式身份,也会更加珍惜这个身份,也许就不会违法犯罪了。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