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希望丈夫被判死刑。成都,一女子在短短的2年之内,遭遇了丈夫16次家暴,导致内脏受损、9级伤残、多处重伤,甚至丈夫在入狱以后,还通过隐晦的方式,写信给女子,女子惶恐,她认为丈夫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否则她担心对方出狱后再度出来报复她。 据悉,女子小谢和丈夫贺某是半路夫妻。小谢和贺某结婚以后,才发现贺某和前妻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前妻忍受不了贺某的家暴行为。 开始,小谢因为怀孕,且贺某拒不离婚,所以未能第一时间离婚,而贺某也是趁着这个间隙,对着小谢实施了惨无人道的家暴行为。 有人可能会问,小谢怎么不报警,不躲藏呢? 但事实的经过是,小谢早已就此事报警、并且进行躲藏,公安机关也对贺某做出了处罚,但贺某不知悔改,反而预谋了一次更残忍的家暴行为。 当天,贺某通过各种手段找到小谢以后,直接将她拉进了一个酒店房间内暴打,小谢拼命反抗,挣扎着爬出房间,又被贺某拖了回去。 所幸的是小谢的呼救声,引起了酒店工作人员的注意,他们报警以后,警方将贺某抓获归案。 而正是这次殴打,让小谢多处重伤、多处轻伤、多处伤残,甚至小谢因此精神患病,被送往精神医院治疗。 小谢知道不能坐以待毙,否则迟早会被活活打死,所以通过网络将此事曝光出来,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贺某在入狱期间,通过律师向小谢递出来一封信,信中载明他希望获得小谢的谅解,并让小谢想一想原谅他的好处与坏处,以及得饶人处且饶人、日后好相见等。 虽然信中看不到威胁的字样,但小谢仍然能从贺某的字里行间之中,看到威胁自己的意思。 目前,贺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贺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贺某不应该构成虐待罪。 以上就是该案的经过,有网友表示,贺某和前妻就是因为家暴离的婚,为什么还能让他二次结婚?这种人应该直接拉进黑名单;也有网友称,打成这样,已经是故意杀人罪了,辩护律师怎么想的? 确实,贺某能够对枕边人下如此毒手,说明其情节特别恶劣。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对贺某判处死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以现在的情况看,判处死刑是很难的。 第一,从案件的定性来看,贺某应当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两罪主要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贺某的手段很恶劣,但从既往的16次家暴分析,其并非直接想要剥夺小谢的生命。 而且,从当时事发的地点来判断,属于较为封闭的酒店房间内,如果贺某直接使用故意杀人的手段,小谢是很难离开的。 当然,也不排除贺某在殴打的过程中,产生了故意杀人的念头,但法律讲究的是从疑时有利于嫌疑人原则,在没有确切证据证实贺某有上述念头的情况下,很难对其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第二,关于贺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的问题,个人认为是构成的。 关于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等方式,给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日常实践中,要构成该罪,必须要求行为人存在长期虐待被害人的情况,且达到情节恶劣。 就本案而言,小谢在两年的时间内,遭受到了16次家暴,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我国对于适用死刑,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类似在本案中的这种情况,虽然情节恶劣,但尚未达到判处死刑的程度,所以大概率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 当然,如果在案件后续的审查过程中,发现了比现有情况更为恶劣的情形,且男子拒不悔改,仍然想要对小谢实施报复,那么对其从严处罚也是可以的。 最后,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此事提醒我们,一旦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勇敢的说不,同时尽快提出离婚,不要给予对方再度侵犯自己的机会。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2年遭16次家暴女子希望丈夫判死刑